2024年5月15日我局收到区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不合格的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水产品经营部。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彭应良水产品经营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4月18日,我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被抽检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CCIC12406422(牛蛙)。
(二)2024年5月20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XBJ24420119484333624),并对当事人下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2024年5月27日我局报经批准予以立案。
(三)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彭应良水产品经营部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经开(汉南)市监不罚〔2024〕028号],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提供的贩卖牛蛙商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牛蛙的进销货票据复印件1份,被抽检批次牛蛙的检验报告1份,证明了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承诺会进一步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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