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5日我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刘同清蔬菜店(“小葱”)
(一)2023年8月29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刘同清蔬菜店”内销售的“小葱”进行了抽样检验,2023年9月25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ACWH01-2308W2T11975”,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已于2023年9月28日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刘同清蔬菜店的“小葱”抽检不合格,收到《检验报告》后,已经进行了相应的整改,该店铺承诺在今后的食品采购中一定吸取教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自我的食品安全意识。并从此事上吸取教训,以后对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索证索票工作,以杜绝上述事件再次发生。
(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设,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增强为顾客服务的理念,同时认真虚心接受监督检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刘同清蔬菜店承诺会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格遵守服务规范,从各个方面加强管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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