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5日我局收到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金凯购物广场销售的食品(裙带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在我局于2023年11月17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金凯购物广场(以下简称“当事人”)被抽检的裙带菜(干裙带菜叶)为不合格食品,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2023)GJS1-02112。
(二)2023年12月05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抽检结果。2023年12月06日,生产厂家厦门绿帝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存在异议,提出复检申请。2023年12月22日,复检完成,复检结论为:复检不合格,对异议不认可。当事人表示认可复检结果。
(三)当事人收到抽检不合格报告后退回了库存的4袋抽检不合格裙带菜。2023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现场未发现有裙带菜(干裙带菜叶)销售。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金凯购物广场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经开(汉南)市监不罚字〔2024〕003号],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在收到食品检验不合格报告后,立即退回了库存的4袋同批次裙带菜,并且承诺会进一步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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