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食品,乳制品8个大类食品共计3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不合格0批次;调味品12批次,不合格0批次;豆制品3批次,不合格0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不合格0批次;糕点6批次,不合格0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不合格0批次;肉制品6批次,不合格0批次;乳制品4批次,不合格0批次。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20230525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粉丝粉条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二、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21999-2008《蚝油》、GB/T 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SB/T 10416-2007《调味料酒》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料酒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2.鸡粉、鸡精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 、呈味核苷酸二钠 、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3.食醋抽检项目包括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菌落总数。
4.蚝油、虾油、鱼露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5.其他液体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6.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那可丁、可待因、吗啡、罂粟碱、铅(以Pb计)。
7.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罗丹明B、二氧化硫残留量。
8.普通食用盐抽检项目包括氯化钠、钡(以Ba计)、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
9.味精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铅(以Pb计)。
10.香辛料调味油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
三、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豆干、豆腐、豆皮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四、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油炸面、非油炸面、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酸值/酸价、过氧化值。
五、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二醇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金黄色葡萄球菌 、沙门氏菌、霉菌。
六、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 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挂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2.大米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 Cd 计)、黄曲霉毒素 B1、无机砷(以As计)、苯并[a]芘。
3.米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七、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酱卤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 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a、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八、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灭菌乳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三聚氰胺、丙二醇、商业无菌。
2.奶片、奶条等抽检项目包括沙门氏菌、三聚氰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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