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04日,我单位收到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检验报告No:(2023)ZXC4-00014,报告检验结论为汉南区纱帽街乡约厨坊餐饮店使用的加鲜味精中谷氨酸钠项目不符合Q/WMCC0002S-2019《加(高)鲜味精》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汉南区纱帽街乡约厨坊餐饮店厨师乐加鲜味精:
(一)抽检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计划,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汉南区纱帽街乡约厨坊餐饮店使用的加鲜味精进行了抽样检测。在抽样检验中:谷氨酸钠检验项目不符合Q/WMCC0002S-2019《加(高)鲜味精》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3年04月04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通过调查了解:当事人店里的厨师乐加鲜味精已经使用完,收到抽检不合格通知书后表示不会再购进该批次产品。2023年04月13日,工作人员将该情况报经分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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