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5日我局收到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湖北孩子王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武汉经开万达店(“有机原味营养面”)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0月29日市局在“湖北孩子王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武汉经开万达店”内对规格型号为200g(10袋)/盒的“有机原味营养面”进行了进行了抽样检验,2022年11月25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2022)ZXC2-00625”,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维生素A项目不符合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要求、产品明示质量要求、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已于2022年12月5日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接受处罚。
根据上述情况,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8元,2.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湖北孩子王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武汉经开万达店的“有机原味营养面”抽检不合格,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已经进行了相应的整改,该店铺承诺在今后的食品采购中一定吸取教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全店铺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并从此事上吸取教训,以后对商品采购进一步加强管理,对有疑问的商品将索取检测报告,以杜绝上述事件再次发生。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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