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一些地方湖泊水质下降趋势仍未有效遏制,武汉市166个湖泊中,2015年劣Ⅴ类水质湖泊38个,2017年却增加到48个。
二、整改情况
(一)我区全区26个湖泊均制定了“一湖一策”,积极开展河湖长履职考核工作,不断加强推进河湖管护信息化建设,督促河湖长使用app进行巡河巡湖,加强投诉河湖水环境问题处理处置,落实问题督办、整改、报告的程序,确保问题的到有效处理。
积极推进沌口第二污水处理厂、汉南第二污水处理厂、黄陵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建设工作,提升全区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开展全区市政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二)我区严格各项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从严审批涉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审批向湖泊排污的项目。对开展涉湖企业检查,对涉湖违法排污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三)我区加强三网拆除及退养工作后续的日常监管巡查,调整限养湖泊的渔业产业结构,目前已逐步形成优势特色板块,名特水产品养殖实现规模化,主要特色品种为河蟹生态养殖、黄鳝池塘生物浮床养殖、鳜鱼标准化养殖、小龙虾生态养殖,常规品种养殖规模不断缩小;已按要求在湘口街水产产业示范园开展1800亩精养鱼池养殖尾水示范处理项目,工程计划2021年3月底完工。
目前,我区长江杨泗港、通顺河黄陵大桥2个国控断面水质分别为II类、III类,均达到考核目标,水质均保持在优良,达到考核目标。
省19号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4891052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汉南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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