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性统一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10 00:00 作者: 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区域环境影响统一评价,现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区域评估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区域环境影响统一评价

2、区域评估范围及规划情况:评价范围为北至武汉三环线,西至后官湖、三角湖,南至蚂蚁河,东临长江,包括沌口、薛峰、黄陵、军山及与汉阳共建区,面积约220平方公里,涉及先进制造产业区、出口加工区、智慧生态城、商务城、港口物流园,主导产业为汽车、电子电器及食品。

二、区域评估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武玉凤

联系电话:027-84892862

三、承担区域评估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501

联系人:程月

联系方式:027-65681136

邮箱:gimbol@vip.sina.com

四、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的编制内容、技术要求参照《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指南》、《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如下:

①环境影响区域评估以环境质量为核心,识别环境敏感区(包括生态红线、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范围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规划相符性;

②广泛调查配套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能源供应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③明确空间管控要求,空间管控边界应清晰(矢量化),对于有禁建、限建要求的区域,应有精准的图例和文字表述;

④明晰、准确提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标准清单(包括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现有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⑤结合环境质量现状提出评估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的意见和看法。

征求公众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区域环境影响统一评价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关心的环境问题。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您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信件、邮件、电话等形式反馈给区域评估委托单位或承担区域评估机构。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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