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统筹生态环境用水,指导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导城市节水工作。
2.承担区河湖长制日常工作,负责监督、协调各项工作落实。负责指导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水域及其岸线管理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3.负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监督和指导工作。
4.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并公告,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负责水务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5.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配合参与涉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实施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6.负责拟订污水处理规划,指导监督城镇(包括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督促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
7.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指导监督相关责任单位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检查督导。
8.负责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的处置管理。
9.负责排水行业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城市排水工作及配套管网建设、维护及运营情况。
10.负责主管水务工程的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管工作。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5年4月23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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