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街道,局机关科室:
依据市应急管理局年度工作安排及要求,并经管委会、区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武汉经开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园区、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细化本单位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于3月31日前报区应急局备案;请局机关相关科室根据各自执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
武汉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
武汉经开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严厉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执法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重点打击整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不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扰、干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7〕90号)规定的事项。
四、执法人员数量
目前,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人员共15人,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室:5人;
基础科:4人;
危化科:3人;
执法队:3人。
五、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结合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实际情况,确定的重点检查单位范围如下:
1.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数量、名称、时间安排
2023年纳入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应急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214家(次),其中重点检查安排157家(次),占比为74%。各科室的重点检查安排如下:
1.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19家;
2.基础科对区内25家重点检查单位组织监督检查,全年每家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3.危化科对区内27家化工、危化品、加油站、重点医药、重大危险源企业组织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4.局办公室对全区5家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安排见附表)
六、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结合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实际情况,确定的一般检查单位范围如下:
1.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园区、街道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数量、名称、时间安排
2023年纳入武汉经开区应急局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57家,一般检查安排采用抽查、“四不两直”暗访、“双随机、两公开”抽查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执法抽查安排
对全区21家重点区域、危化品、加油站进行抽查。其中:
(1)执法队对全区13家重点区域企业进行抽查;
(2)危化科对全区2家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6家危化品票面经营企业进行抽查。(具体安排见附表)
2.“四不两直”暗访安排
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对12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暗访,其中:
(1)执法队暗访企业4家;
(2)危化科暗访企业8家。(具体安排见附表)
3.“双随机、两公开”执法安排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鄂安监发〔2016〕53号)和《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安监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安监管〔2016〕68号)的规定,由区应急局在全区企业中随机选定24家企业进行公示,公示15日后由基础科、执法队各对12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具体安排见附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制定和执行好《武汉经开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既是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尽职免责的需要,对于增强安全生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管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端正认识,将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提前谋划,统筹安排,督促落实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确保年度检查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单位、各科室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的规定,完善执法工作程序,严格开展执法工作,注重执法过程各个环节的规范和准确。在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中要根据被检查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要采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制作各类文书,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台账。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单位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期满后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按照《武汉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安监系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安监管〔2013〕139号)的规定,把“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未完成”已作为否决项纳入年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内容。区应急局将加强对落实年度检查计划情况的考核评议,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各单位要适时对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断推进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武汉经开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监督
检(抽)查安排表
一、 重点检查安排
1.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19家)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企业类型 | 责任 科室 |
全 年 检 查 一 次 | 武汉正大水产有限公司 | 粉尘涉爆 | 基础科 危化科 执法队 |
武汉大北农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
武汉大北农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 |||
武汉新农翔饲料有限公司 | |||
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 | |||
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
武汉宏海科技有限公司 | |||
武汉海尔电冰柜有限公司 | |||
湖北湘大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 |||
威斯卡特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 冶金加工 | ||
万泰和汽车材料有限公司 | |||
武汉泛洲中越合金有限公司 | |||
湖北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 涉氨制冷 | ||
武汉维维乳业有限公司 | |||
中食武汉冷藏物流有限公司 | |||
亿钧耀能新材(武汉)有限公司 | 重大危险源 | ||
武汉长利玻璃(汉南)有限公司 | |||
武汉鲁控水务有限公司 | |||
武汉车都供水实业有限公司 |
2.对重点监管的工贸企业的监督检查(25家)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责任科室 |
全年检查一次 | 武汉蓝颖新能源有限公司 | 基础科 |
武汉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武汉昌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武汉宇培仓储有限公司 | ||
鞍钢钢材配送(武汉)有限公司 | ||
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
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 | ||
武汉名杰模塑有限公司 | ||
武汉大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
东风爱机汽车冲压件有限公司 | ||
武汉迈鑫汽车模具有限责任公司 | ||
武汉市新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杉盛鸿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
武汉巨迪金属管业有限公司 | ||
武汉万兴汽车零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
武汉辉铁汽车钢板有限公司 | ||
武汉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
江苏新程(武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
武汉福然德顶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武汉顺威电器有限公司 | ||
武汉宁致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
丰德汽车部件(武汉)有限公司 | ||
武汉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3.对重点监管的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检查(27家)
抽查时间 | 抽查单位 | 责任科室 |
每季度一次 | 武汉恩碧涂料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杜邦材料(武汉)有限公司 | ||
武汉华星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
武汉华尔文实业有限公司 | ||
武汉帕卡赖精化工有限公司 | ||
武汉东方电化学有限公司 | ||
武汉永康精细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 ||
瑞福珂(武汉)有限公司 | ||
阿克苏诺贝尔粉末涂料(武汉)有限公司 | ||
武汉开元化学助剂有限公司 | ||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武汉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武汉同济现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
中化石油湖北有限公司武汉军山加油站 | ||
武汉经开区三丰石油商贸有限公司三丰加油站 | ||
武汉大经纬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车城西路加油站 | ||
武汉锦龙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鸿泰加油站 | ||
湖北公路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城加油站 | ||
武汉绿康劲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加油站 | ||
湖北壳牌能源有限公司东荆加油站 | ||
湖北壳牌能源有限公司兴二路加油站 | ||
武汉世纪金晓经贸有限公司邓南加油站 | ||
武汉汉通运输有限公司加油站 | ||
武汉市蔡甸区沌阳供销合作社全力加油站 | ||
东明石化湖北销售有限公司马影河加油站 |
4.对重点及挂牌安全隐患企业监督检查(5家)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责任科室 |
全年 | 确定重点及挂牌安全隐患督办企业5家 | 局办公室 |
二、一般检查安排
(一)执法抽查安排(21家)
1.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执法抽查(2家)
抽查时间 | 抽查单位 | 责任科室 |
全年 | 在全区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抽查2家 | 危化科 |
2.危化票面经营企业抽查(6家)
抽查时间 | 抽查单位 | 责任科室 |
全年 | 在全区危化票面经营企业抽查6家 | 危化科 |
3.对区域工贸企业的抽查(13家)
抽查时间 | 抽查单位 | 责任科室 |
全 年 | 先进制造产业区(1家) | 执法队 |
沌阳街民营工业园(1家) | ||
沌口街民营工业园(1家) | ||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1家) | ||
商务城(1家) | ||
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1家) | ||
军山街(1家) | ||
港口物流园区(1家) | ||
邓南街(1家) | ||
农发投(1家) | ||
湘口街(1家) | ||
纱帽街(1家) | ||
出口加工区(1家) |
(二)“四不两直”暗访安排(12家)
责任单位 暗访时间 | 危化科 | 执法队 |
1—3月 | 2家(加油站) | 1家 |
4—6月 | 2家(危化生产企业) | 1家 |
7—9月 | 2家(长输管道气站) | 1家 |
10—12月 | 2家(带储存设施的危化经营企业) | 1家 |
(三)“双随机、两公开”检查安排(24家)
责任单位 暗访时间 | 基础科 | 执法队 |
1—3月 | 3 | 3家 |
4—6月 | 3 | 3家 |
7—9月 | 3 | 3家 |
10—12月 | 3 | 3家 |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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