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大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主要材料 | 次要材料 (可容缺材料) |
告知承诺实施方式 | 适用情形 | |||
| 材料免交 | 材料后补 | 踏勘豁免 | 审查后置 | ||||||||
| 1 | 教师资格认定 | 教师资格认定 | 初中及以下阶段(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3.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
专任教师证明材料 | 材料免交 | ||||
| 2 | 养老保险服务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机关事业单位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请 | 公共服务 |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 死亡证明材料 | 材料免交 | ||||
| 3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免提交)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免提交) 4.经办人身份证(免提交) 5.机动车登记证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免提交)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聘用驾驶员)(免提交) 8.授权委托书 |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材料免交) 2.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材料后补) 3.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材料免交) 4.车辆前方45°角照片(材料后补)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体工商户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材料后补) 6.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聘用驾驶员)(材料免交) |
材料免交 | 材料后补(2个月内) | |||
| 4 | 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装卸搬运、道路运输代理、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理货和商品车发送)经营备案 | 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备案(仓储理货) | 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备案(仓储理货) | 其他行政权力 | 1.《湖北省道路运输经营备案登记表》 2.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作业场地使用权、设备证明材料和危险货物搬运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明材料(仅装卸搬运、仓储理货需提供) 3.固定营业场所房地产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拟留) 4.《营业执照》复印件(免提交) |
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 材料免交 | ||||
| 5 | 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租赁、装卸搬运、道路运输代理、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理货和商品车发送)经营备案 | 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备案(货运配载信息) | 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的备案(货运配载信息) | 其他行政权力 | 1.《湖北省道路运输经营备案登记表》 2.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作业场地使用权、设备证明材料 3.固定营业场所房地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
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 材料免交 | ||||
| 6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 行政许可 | 1.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申请书 2.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论证报告 |
加强大坝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的措施 | 材料免交 | ||||
| 7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行政许可 | 1.营业执照(免提交) 2.车辆所有者是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3.车辆所有者是单位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生鲜乳销售记录 5.生鲜乳收购记录 |
1.驾驶员驾驶证 2.驾驶员运输车辆行驶证 |
材料免交 | ||||
| 8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行政许可 |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设置批复(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免该项设置批复)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表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任命文件; 8.医疗机构各科室负责人、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资格证明复印件 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或消防验收备案有关凭证 10.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书或者备案书11.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材料(免提交) 12.需许可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应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13.资产评估报告(内资除外) |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证明材料 | 材料免交 | 对免于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容缺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 |||
| 9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县级权限) | 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县级权限)告知承诺 | 行政许可 | 1.《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承诺书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生产基地的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地点(坐标) |
材料免交 | ||||
| 10 | 车辆购置税退税 | 车辆购置税退税 | 车辆购置税退税 | 公共服务 | 1.《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免提交) 3.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4.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 2.专用车证(防汛部门取得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防汛专用车证”;森林消防部门取得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申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森林消防专用车证”) |
材料免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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