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量大,管理水平低,部分未编码登记、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在禁用区内使用。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提升监管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倒逼高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
(二)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持续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编码登记制度,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购置的柴油农业机械必须符合“国四”排放标准,否则不得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2.2024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部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制度。
3.2025年12月底前,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农业机械淘汰更新。
4.2025年12月底前,协同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使用要求。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提升监管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倒逼高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落实农机购置和农业机械淘汰更新补贴,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进出场登记管理,推进淘汰报废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区农业农村局印发《武汉经开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履行补贴审核职责,明确规定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柴油动力农业机械须符合“国四”排放标准方予核发补贴。2024年度累计补贴“国四”标准拖拉机5台、联合收割机8台,2025年补贴拖拉机4台,并对上述农业机械实行牌证管理及物联网监管。
2.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农业机械淘汰更新。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武汉经开区2024年农机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安全水平,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2024年利用国债资金25万元,完成报废各类农业机械274台套,其中拖拉机93台、联合收割机2台。2025年省厅未安排武汉经开区超长期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农机报废更新,经排查,武汉经开区基本没有“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农业机械,每年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逐渐淘汰或转卖出武汉经开区。
3.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制度。组织生态环境、住房和城市更新、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编码登记。2024年,对辖区内42家重点工地施工机械进行了摸排,对未开展编码登记的29台施工机械进行了编码登记。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并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应登尽登”,2024年1月—12月,对130余家进行了摸排企业,开展编码登记1674台。2025年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2025年1—11月共开展编码登记307台。
4.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每季度区生态环境分局、资建局、住更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未开展进出场登记的工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2024年1—12月共开展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31家,2025年1—11月共开展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40家。
5.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使用要求。督促四环内的企业和工地禁止使用国一、国二排放阶段及编码登记为X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淘汰报废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025年1—11月,高排放禁用区内共淘汰报废非道路移动机械11台。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84854377。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