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对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二、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切实将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开展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增强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整改措施:
1.深化对长江保护修复重要性的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长江保护修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加强规划引领。编制《武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长江大保护为核心,明确长江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区域布局,严格长江流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3.积极推进环境问题整改。制定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问题整改方案,一体推进各年度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确保2022年底之前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4.大力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2年制定《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成立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及各专项行动指挥部,分年度制定任务清单,统筹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5年底之前,完成《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中涉及武汉企业的关改搬转任务,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5.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审批。市发改委转发《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并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园林林业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严格建设项目审批,最大限度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6.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的项目支撑。市发改委组织我市企业申报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三、整改完成情况
目标完成情况:
武汉经开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倒逼产业转型发展。近年来,扎实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工作,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制定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将对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在思想认识、作风建设和工作实际中。
措施完成情况:
(一)深化对长江保护修复重要性的认识
党工委、管委会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工委(扩大)会议暨区委全会、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区政府常务会)组织认真学习,用心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为长江经济带发展立下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规矩、确定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路径,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规划引领
武汉经开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不断巩固生态治理成果,引导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转化,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我区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完成《武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三)积极推进环境问题整改
武汉经开区严格落实2021年长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区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达到整治目标,2024年后官湖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四)大力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
2022年,武汉经开区制定印发《武汉经开区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分年度制定“武汉经开区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及重点工作清单”。我区2022年、2023年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考核结果均为“良好”(2024年未开展考核)。
2020年底,武汉经开区28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整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2021年至今,市、区两级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多次组织开展专项巡视整改复查和抽检活动,武汉经开区均无新增化工项目,无整改问题复燃。
2021年,武汉经开区制定印发《武汉经开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我区共计334余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开展溯源排查,并形成“一口一策”整治清单。我区共25个待整治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截至2025年,全区334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均已通过市级整治验收销号,验收销号率达100%,长江入河排污口进入长效管控阶段。
(五)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审批
2022年以来,武汉经开区持续组织各单位学习《<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湖北省实施细则》,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落实。发改、经信、资建、水务、环保等部门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把关负面清单禁入事项,强化项目审查论证,近年来未违反负面清单建设项目。
武汉经开区已完成全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及修改完善,并公示上报。目前,该方案已经由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公示征求社会意见。武汉经开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湿地保护法》《长江保护法》以及《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宣传,严格建设项目占用区内湿地自然保护地审批,以最大限度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的项目支撑
2022年以来,武汉经开区围绕长江大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生态环境系统整治等多个方面,组织各园区、资建、水务、环保等单位,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持续谋划长江经济带发展项目、长江生态修复重大项目。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发改局反映。联系电话:027-84399328。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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