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弄虚作假问题多发。2022年、2023年,湖北省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接连被国家有关部门通报。抽查发现,武汉、荆门、宜昌、咸宁等地8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存在擅自变更方法、干扰检测设备,降低车辆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值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开展环检机构普法宣传,引导环检机构自律,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防干扰制度体系,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录入“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纳入信用管理。发布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推动机构合法合规经营。
(二)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依法依规查处2022年、2023年国家有关部门通报的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加强监管执法,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2.进一步完善加强国控省控站点运维基础保障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好国控省控站点保障工作,确保站点稳定运行。建设自动站周界报警系统,严防人为干扰环境监测行为。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巡查管控和宣传引导,加大对人为干扰监测行为的惩戒力度。
3.严格落实《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长效工作闭环机制。深入开展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工作。
4.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2024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家诊断,严厉查处替检代检、未经检验出报告、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研究制定武汉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网络监控工作指南、监督执法指南。
5.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专项整治。严格查处督察指出的2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造假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对弄虚作假,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依法严格处罚并实施停止采信监测数据结果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取消相关检验检测资质资格;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环检机构普法宣传,强化环检机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录入“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纳入信用管理。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提高机构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合法合规经营。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2024年我区按照省市要求完成3个国控和省控电子围栏建设现场踏勘工作并提交调研资料,配合完成电子围栏建设的用电、用地、网络安装协调等问题,同时通过监控平台对点位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
2.充分利用电子围栏实时监控和超范围报警功能,做好3个自动监测站实时监管;沌口新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和通顺河黄陵大桥水质自动站点电子围栏已于2024年建设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2025年已处理3起因钓鱼人群聚集和附近火点引起的平台报警事件。
3.严格落实《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以纳入《2024年武汉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水、气)企业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为重点,目前辖区涉水重点企业有61家,涉气重点企业68家,均按要求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或替代监控设施,对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每月检查辖区内安装自动监测设施企业不少于5家,结合“双随机”检查,2024年对辖区安装自动监测设施企业实现一次“全覆盖”检查,共计出动222人次,检查111家次。
4.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工作闭环机制,对2家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调查和立案处罚,并录入“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纳入信用管理。2024年6月,对武汉长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6万元;2024年11月,对湖北捷顺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运行污水处理站污染防治设施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3万元。
5.对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推送执法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2024年辖区未发现企业存在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2024年3月对武汉仲联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造假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
6.2024年,配合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家诊断5次,对辖区内9家机动车环检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89余项,按时反馈专家诊断问题进展情况。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6月13日至6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84853077。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