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及省、市、区工作要求,区人力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双随机抽查,制定如下方案。
一、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名称
2025年度武汉经开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双随机抽查
二、发起及参与部门
发起部门:区人力资源局
参与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行差异化监管,对辖区内人力资源机构进行A、B、C、D类设定不同比例抽查。
四、抽查时间
2025年5月12日至9月30日
五、具体检查内容
(一)人力资源局抽查内容:人力资源机构检查。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内容:登记事项检查。
六、抽查工作步骤
(一)此次抽查工作采取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方式,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由发起部门区人力资源局创建任务,并和参与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库,并派发至各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
(二)由区人力资源局安排具体时间,各配合部门执法检查人员按时间表参与抽查活动。
(三)本次抽查以实地核查为主,参与抽查单位组成联合抽查小组,每组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4人,抽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执法检查人员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检查事项表由双随机监管平台自动生成,检查人员可以根据检查对象实际情况,对其涉及的检查项目进行勾选。运用行政执法记录仪等电子化手段,“双随机”抽查实现全过程记录,确保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发起部门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并向社会公示,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区人力资源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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