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4-03 09:01 作者: 信息来源: 区人资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部署,持续规范人社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人社领域双随机、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等文件要求,区人力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联合双随机抽查,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计划(任务)名称:

    2025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联合抽查计划

    二、发起及参与部门

 发起部门:区人力资源

 参与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抽查对象:区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抽查比例:20%

四、时间安排

202547日至430

五、具体检查内容

(一)区人力资源局检查内容:

 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项目)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

违规行为的检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

    登记事项检查

抽查工作步骤

(一)此次抽查工作采取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方式,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由发起部门区人力资源局创建任务,并和参与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库,并派发至各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

(二)由区人力资源局安排具体时间,各配合部门执法检查人员按时间表参与抽查活动。

(三)本次抽查以实地核查为主,参与抽查单位组成联合抽查小组,每组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4人,抽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执法检查人员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检查事项表由双随机监管平台自动生成,检查人员可以根据检查对象实际情况,对其涉及的检查项目进行勾选。运用行政执法记录仪等电子化手段,双随机抽查实现全过程记录,确保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发起部门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并向社会公示,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区人力资源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42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C栋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D栋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收藏本站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 ©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

无障碍功能 武汉经开区

政府服务便民热线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