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全面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2024年地方金融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鄂金发〔2024〕9号)等精神,进一步做好2025年我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金融行业领域执法行为,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抽查计划制定如下:
全年计划开展1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至少2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结果及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开展金融行业领域现场检查,确保检查客观、公正、透明。
2025年,我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主要是对区内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其中,抽查对象为区内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抽查比例为60%,抽查方式为现场检查和网络检查,抽查依据为《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湖北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办法》《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
以上检查任务联合开展1次,2025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区门户网站专栏公布,确保金融执法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检查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采用其具有法律效力的专业结论。
(三)强化廉洁自律。各相关科室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中共武汉经开区工委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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