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出资人的财务监督职责,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区国资局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2年9月19日-10月31日
二、检查对象及人员
(一)检查对象:武汉经开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检查人员:胡晓庭、邓琦
三、检查内容
(一)审计中重点关注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范围是否齐全,报表合并口径和方法是否正确、合并内容是否完整及对资产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并对应纳入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对资产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作重点说明。
(二)重点关注与披露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予以确认、计量和登记,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政策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三)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数据,运用风险评价程序识别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纠正企业的错填、漏填项目,保证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调阅企业相关的会议纪要、账簿凭证、合同等经济活动资料;检查、盘点企业的全部资产,对存货盘盈盘亏和债权债务函证情况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审核企业财产抵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是否如实在年度财务决算中予以反映;
(六)审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核销程序和账务处理;
(七)所有者权益各项目增减变动因素是否真实可靠,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八)重点关注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年度间变化的核批程序及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主要指标(特别是所有者权益)年初数与上年期末数差异的规范性及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第三方审计机构应独立实施审计,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对区国资局负责。在出具正式标准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和财务管理审计报告前,应区国资局确认。
(二)各出资企业根据要求,编制、提供年度财务报表以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等,并对所提供会计记录和财务数据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及时提供与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相关的报表等材料,并做好解释、配合工作。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9月19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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