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税务局 区公安分局对本辖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13 15:12 作者: 信息来源: 区文旅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按照《武汉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等要求,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决定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联合抽查计划名称

2022年经开区对本辖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业单位联合监督检查

二、发起及参与部门

发起部门: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局

参与部门:经开区税务局、经开区公安分局

三、抽查对象

本辖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业单位

四、抽查比例

登记注册处于存续状态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业单位,抽查比例为5%

五、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此次抽查工作采取跨部门联合抽查方式,通过省双随机监管平台系统,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发起任务,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参与配合检查。

时间安排: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9月30日

六、联合抽查事项及具体检查内容

(一)联合抽查事项: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单位的检查。

(二)区文化和旅游局检查内容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规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明令禁止内容的信息;

3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

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5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非网络游戏;

6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

9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10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1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

1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13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14 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5 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16 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

17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三)区公安分局检查内容

抽查事项1:治安情况检查

抽查事项2:网安情况检查

(四)区税务局检查内容

抽查事项1:发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抽查事项2:纳税申报情况的检查

抽查事项3:其他不遵从税法行为的检查

七、工作步骤

1.此次抽查工作在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监管平台进行,采取"跨部门"联合抽查的方式。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发起任务,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参与检查,双方审批通过后,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2.实施联合检查。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双方确定具体的检查日期,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根据各自检查事项,准备检查记录表及其他检查资料,按商定时间统一到点检查。部门检查人员要互相配合,依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联合检查。检查结束后,双方互通检查工作信息,做好汇总工作。

3.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联合检查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开展联合检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及时统一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政府、行政机关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参与抽查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层层抓好落实。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积极协作,密切配合。要将抽查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注意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三)妥善及时,长效监管。实施检查后,要综合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等情况形成抽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双随机抽查系统,做好后续处理工作,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查处等后续监管措施;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各业务科室做好相关业务指导。

(四)大力宣传,正确引导。按照“边检查边宣传,以点带面扩影响”的思路,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及其周边市场主体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市场主体知晓双随机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市场主体监督。

联系人:区文化和旅游局 周淑娟 联系电话:84399375

    区公安分局     吴寒   联系电话:15927393909

    区税务局     郑建博  联系电话:8426765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汉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汉南区)公安分局


武汉经开区税务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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