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对市场主体日常生产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结合林业执法职能实际,持续推进我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工作要求
按照“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我局充分利用双随机系统数据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林业检查抽查机制,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二、落实工作任务
(一)确定抽查事项清单
组织开展对人工繁育、出售、收购、利用省级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监督检查、对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抽查事项的检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比例、抽查次数等。
(二)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采取定向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一是结合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及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企业名录,按照检查对象类型、性质、经营规模和区域等条件通过双随机系统定向抽查或随机抽查方式,设置抽查比例,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名单。二是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
(三)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明确全年进度安排,计划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具体检查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证照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经营项目是否在证照审批范围内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况。疫木加工区域是否全程在线视频监控管理、疫木粉碎的颗粒大小、现存疫木数量、粉碎除害计划及进度安排、收售疫木台账和除害台账、安全生产情况,有无隐瞒、虚报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松材线虫病疫木,有无转让或倒卖松材线虫病疫木,有无非法出售或收购松材线虫病疫木或其产品的。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治。执法人员在开展检查工作时,对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抽查人员和检查结果等情况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
(四)抽查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自随机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执法检查职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要求限期整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森林公安局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形成有效震撼。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抽查规定。在执行“双随机”抽查任务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执法能力。要充分认识到“双随机”是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的有效手段。执法人员需加强培训,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抽查监管办法,全面提高林业执法工作总体质量。
附件: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园林和林业局2022年抽查计划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25日
附件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园林和林业局2022年抽查计划
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检查 对象 | 检查 方式 | 抽查 比例 | 抽查频次 (次/年) | 检查 主体 | 抽查 计划 | 抽查时间 |
1 | 对人工繁育、出售、收购、利用省级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 野生动植物生产、经营的单位 | 随机抽查 | 50% | 1 | 区林业主管部门 | 1次 | 3月 |
2 | 对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 | 木材加工经营单位 | 随机抽查 | 50% | 1 | 区林业主管部门 | 1次 | 3月 |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