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严厉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执法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确定三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突出重大危险源、重点作业环节、重要作业行为,聚焦春节、国庆假期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和暗访暗查行动,突出执法薄弱区域,开展帮扶、示范执法,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三是围绕省内外事故案例、安全生产举报、网络舆情等方面暴露的典型问题,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堵塞安全监管漏洞,补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短板弱项。
三、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以及《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四、执法人员数量
目前,局机关及相关科室共有31人,局领导7人,危化科2人,应急减灾科5人,事故调查科2人,安全监管科6人,办公室3人,党建1人,人事2人,财务1人,扶贫2人。其中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人员共9人,具体情况如下:
办公室:3人;
安全监管科:4人;
危化科:2人。
五、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结合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实际情况,确定的重点检查单位范围如下:
1.安全生产风险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数量、名称、时间安排
2026年纳入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应急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183家(次),其中重点检查安排106家(次),占比为58%。各科室的重点检查安排如下:
1.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10家;
2.安监科对区内35家重点检查单位组织监督检查,全年每家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3.危化科对区内28家化工、危化品、加油站、重点医药企业组织监督检查,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
4.局办公室对全区5家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安排见附表)
六、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结合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实际情况,确定的一般检查单位范围如下:
1.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园区、街道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数量、名称、时间安排
2026年纳入武汉经开区应急局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77家,一般检查采用抽查、“四不两直”暗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执法抽查安排
对全区24家重点区域、危化品企业进行抽查。其中:
(1)安监科对全区14家重点区域企业进行抽查;
(2)危化科对全区4家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企业进行抽查。(具体安排见附表)
2.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检查安排
危化科对全区21家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进行检查。
3.“四不两直”暗访安排
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对20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暗访,其中:
(1)安监科暗访企业16家;
(2)危化科暗访企业4家。(具体安排见附表)
4.“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安排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鄂安监发〔2016〕53号)的规定,由区应急局在全区企业中随机选定12家企业进行公示,公示15日后由安监科对12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具体安排见附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制定和执行好《武汉经开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既是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尽职免责的需要,对于增强安全生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管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端正认识,将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提前谋划,统筹安排,督促落实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确保年度检查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法
执法检查实施前,要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检查时要主动出示行政检查通知书和执法证件,在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的基础上,严控入企检查人数,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取证、移送移交、告知听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复议诉讼、结案归档等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有据、数量合理、程序闭环,避免出现多次检查对同一项内容提出标准不一、互相矛盾的整改意见等问题。
(三)严格控制检查频次
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相关要求,对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2次,标准化二级企业累计不超过4次、标准化三次企业累计不超过8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12次。对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1次,标准化二级企业累计不超过2次,标准化三级企业累计不超过4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6次。针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监控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等,依法依规及时快速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核实,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杜绝各类无工作计划、无实际内容的入企检查,避免反复检查和扎堆检查。
(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
在开展日常检查执法时,要坚持教育引导和惩戒相结合原则,在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对符合《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修订)》和《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所列项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对企业自查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以处罚。对符合《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所列项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所列情形,依法免予行政强制。
(五)提高站位,严明纪律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遵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纪律红线和底线,严厉整治“慵懒散漫”和不担当问题,决不能用公权谋取任何个人私利,坚决守牢廉洁纪律底线,抓实抓细各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附表:
武汉经开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监督检(抽)查安排表
一、重点检查安排
1.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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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企业类型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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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检查一次 |
格力电器(武汉)有限公司 |
粉尘涉爆 |
安监科 危化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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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华中(武汉)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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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嘉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金属熔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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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万易达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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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
涉氨制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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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圆规物流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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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食武汉冷藏物流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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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重大危险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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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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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武汉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
2.对重点监管的工贸企业的监督检查(3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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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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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检查一次 |
武汉顶津食品有限公司 |
安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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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隆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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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鑫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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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秉博物资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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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昌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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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精工齿轮(武汉)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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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金森(武汉)汽车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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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万向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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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基环保(武汉)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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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宇信机械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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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博立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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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维尔空调制冷(武汉)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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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埃孚汽车系统(武汉)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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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曼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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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南美林汽车模具制品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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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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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新航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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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鹏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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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爱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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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豫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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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可森(武汉)制造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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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芯陶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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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泳合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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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共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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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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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恒睿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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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汉立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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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汉南分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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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嘉晨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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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碳翁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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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宇恩防伪技术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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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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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广佳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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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友德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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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泰盛机械有限公司 |
3.对重点监管的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检查(2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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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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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年一次 |
武汉恩碧涂料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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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尔文实业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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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星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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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福珂(武汉)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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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诺贝尔粉末涂料(武汉)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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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开元化学助剂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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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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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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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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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同济现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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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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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永康精细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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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经纬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车城西路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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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汉通运输有限公司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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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世纪金晓经贸有限公司邓南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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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锦龙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鸿泰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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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丰石油商贸有限公司三丰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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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荆街加油站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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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兴二路加油站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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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路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城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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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石化湖北销售有限公司马影河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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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洋林(武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全力加油站分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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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绿康劲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智慧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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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联石油有限公司江城大道交通服务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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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石油湖北有限公司武汉军山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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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达尔军山能源交通服务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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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洪高速湘口北加油站(湖北)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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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洪高速湘口南加油站(湖北)有限公司 |
4.对重点及挂牌安全隐患企业监督检查(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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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责任科室 |
|
全年 |
确定重点及挂牌安全隐患督办企业5家 |
局办公室 |
二、一般检查安排
(一)执法抽查安排(24家)
1.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企业抽查(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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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 |
抽查单位 |
责任科室 |
|
全年 |
在全区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企业抽查10家(其中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4家) |
危化科 |
2.对区域工贸企业的抽查(1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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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 |
抽查单位 |
责任科室 |
|
全年 |
智能制造产业区(1家) |
安监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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沌阳街民营工业园(1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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沌口街民营工业园(1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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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和电动汽车产业园(1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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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产业园(1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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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1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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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山街(1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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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税区及港口物流园区(1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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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南街(1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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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科技农业产业园(1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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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山新城(1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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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荆街(1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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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口街(1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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纱帽街(1家) |
(二)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检查(2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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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 |
抽查单位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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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次 |
中国石化军山加油站 |
危化科 |
|
中国石化沌阳加油站 | ||
|
中国石化升官渡加油站 | ||
|
中国石化天顺加油站 | ||
|
中国石化育才加油站 | ||
|
中国石化湘口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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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汉南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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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南港加油站 | ||
|
中国石化江城加油加气站 | ||
|
中国石化鑫龙加油站 | ||
|
中国石化汉洪东加油站 | ||
|
中国石化汉洪西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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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两军东路加油站 | ||
|
中国石油湘口工业园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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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汉洪加油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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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煤建加油站 | ||
|
中国石油育才路加油站 | ||
|
中国石油明芳加油站 | ||
|
中国石油石岭加油站 | ||
|
中石油硃山加油站 | ||
|
中国石油新新加油站 |
(三)“四不两直”暗访安排(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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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暗访时间 |
危化科 |
安监科 |
|
1—3月 |
1家 |
4家 |
|
4—6月 |
1家 |
4家 |
|
7—9月 |
1家 |
4家 |
|
10—12月 |
1家 |
4家 |
(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安排(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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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暗访时间 |
安监科 |
|
1—3月 |
3家 |
|
4—6月 |
3家 |
|
7—9月 |
3家 |
|
10—12月 |
3家 |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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