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9日我局收到一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9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4月10日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当事人被抽检的煎炸过程用油为不合格食品。检验结果为经抽样检验,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CCIC12604781。
2026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检不合格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现场未发现涉案批次煎炸过程用油。
当事人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经检验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并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适用指南》(鄂市监规〔2026〕16号)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元。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调查,涉案煎炸过程用油不合格原因系当事人未及时更换煎炸过程用油,反复煎炸导致不合格,当事人已发布食品召回公告,并指定了厨房更换用油的相关规定,明确换油频率,杜绝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9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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