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我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局辖区内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3月24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万享百货超市销售的“鲜豆丝”进行了抽样检验,2026年4月21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为“№:(2026)GJS1-00036”。鲜豆丝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6年4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表示认可,不申请复检。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5元;2.罚款5000元。罚没款共计5010.5元。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在收到检验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发布了关于不合格鲜豆丝的召回公告。当事人承诺在此次鲜豆丝抽检不合格事件发生后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联营商户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对食品采购进一步加强管理,以杜绝上述事件再次发生。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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