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政策支持下一代汽车产业发展
近年来,武汉市以示范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市经信局陆续起草并由市政府印发了《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武政规〔2017〕42号)、《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7〕43号)、《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9〕27号),对武汉市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给予增长奖励,鼓励武汉市汽车生产企业为传统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化升级迭代增加供给,积极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为了推动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工作,市经信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印发了《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开放测试道路路段和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进一步规范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
为了推进武汉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市经信局起草并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武汉市氢能产业突破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通过自主培育和招商引资双线路径,形成氢能产业集中集聚区,力争通过3年时间打造国内氢能产业创新研发、生产制造、示范应用引领区。同时,市经信局正在拟定武汉市氢能产业发展政策,加大对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力度。
二、稳步推进上解财力基数事项
关于“市政府重新确定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上解市级财力基数,并积极向省政府争取重新确定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上解省级财力基数,为三大支柱产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撑”建议,市财政局表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汉南区一体化发展后,为进一步理顺武汉市与我区财政体制关系,经武汉市与我区协商一致,2020年11月武汉市在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框架下,已合理确定了武汉市与我区体制结算关系,测算核定了区上解市级收入基数,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执行。2020年,武汉市考虑我区收入大幅下滑因素,特殊给予了我区结算补助收入5.6亿元。
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我区的重大项目建设应由我区财政予以专项支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市财政积极支持重大项目落户我区,如:专项安排扶持资金,大力支持东风日产“云峰”汽车项目建设;出资参与设立吉利汽车产业基金,吸引吉利汽车项目落户我区等。同时,武汉市相关部门将会同我区积极争取中央、省有关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的转移支付政策,加大上级对我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三、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推动产业发展
2021年1月,市经信局会同市城乡建设局申报国家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在我区试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全面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新型网络设施、车城融合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大力支持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探索建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5月份,住建部、工信部已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同时,市经信局还在申报国家车联网先导区试点和国家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
四、支持汽车厂商开展品牌本地化战略
关于“在全市公务用车、出租车、公交车、快递物流车、环卫车等方面大力推广使用本地生产的汽车”建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2021年,我区出台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实施方案(试行)》(武经开办〔2021〕8号),明确乘用车(轿车)、客车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含)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通过电子商城进行采购。区内车企可积极参与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公务用车协议供应商的招标活动,适用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人有公务用车采购需求的可以在电子商城协议供应商库里择优选择,为汽车厂商开展品牌本地化战略提供支持。
五、强化产业项目用地保障
在用地保障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同时大力支持重大项目落地。一是成立了土地出让和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专班,指导各区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推进完成省厅下达的闲置土地项目处置目标任务,促进低效闲置土地的处置利用。二是支持工业企业实施“零土地”技术改造,对工业企业在存量工业用地上利用空地新建、拆除现有建筑重建或厂房加层扩建项目,厂区范围内容积率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三是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对新城区大项目、好项目、实项目实行“开工必保”、即来即办,积极支持各区加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向实体经济投放、向重大项目倾斜。
在规划引领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以及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确定的发展战略要求,加快推进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中在纱帽、军山等地区安排了城市建设用地,为未来产业发展预留了空间。
在政策出台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起草并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20〕19号),并会同市发改、经信、科技、商务、城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武自然资规发〔2021〕24号),为创新产业落地提供了多样化的土地利用和供应模式,有效推进我区创新产业用地项目落地。
六、加快完善人才政策保障
市人社局支持我区三大支柱产业相关行业企业申报“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帮助我区相关企业引进和培育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等三大支柱产业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引进人才类别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补贴,或引进团队30万元奖励补贴;支持我区三大支柱产业相关行业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动校企合作,对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给予总额100万元的支持。同时,依照《武汉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设站单位还可为引进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博士后津贴、科研项目启动经费以及安家补助等。
根据《湖北省执行国家移民管理局复制推广国家重点发展区域12条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国务院批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部门现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为更好地运用该政策服务外籍高层次人才,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联合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初拟了我区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推荐函办理程序。对我区认定的“车谷英才”,可按照《湖北省执行国家移民管理局复制推广国家重点发展区域12条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推荐流程要求,凭管委会(区政府)出具的认定推荐相关材料办理永久居留。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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