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汉南现代种业小镇一体化融合发展,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印发了《关于支持汉南现代种业小镇发展2023-2025年专项扶持政策》(武经开规〔2023〕4号)。
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现拟对武经开规〔2023〕4号文作出如下修改:
1.“一、适用范围及主体本政策适用主体”的第二段修改为“在武汉经开区的种业企业和研发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2.“二、政策措施”中的第一条政策修改为“(一)鼓励种业企业到武汉经开区依法经营。对有原创成果的总部型企业、龙头型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等在武汉经开区设立总部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总部、研发机构等,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奖励资金分两年兑现,每年兑现50%。对租用办公用房的,连续三年按每年租金的50%给予补贴,且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自主购建办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企业不能同时享受以上两项办公用房补贴。”
3.“二、政策措施”中的第八条政策修改为“(八)支持成果产业化发展。对种业企业发展加工、仓储、贸易、物流等,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在汉南现代种业小镇依法经营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入驻企业成功申报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40万元、20万元。”
4.“二、政策措施”中的第五条政策修改为“(五)支持种业原创研发。对研发机构,按种业科研项目年度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奖补,单个机构累计支持最高不超过1亿元。对审定的省级及以上主要农作物品种,每个奖励15万元;对国家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区财政每个奖励3万元。”
为保障市场主体和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订的质量,现就修订上述条款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616926831@qq.com,或邮寄至: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路392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
武汉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2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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