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武汉市轨道交通16号线(汉南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405号)文件,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汉南区人民政府对下列国有土地办理使用国有土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市汉南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二、使用国有土地位置:武汉市乌金农场乌金大队,使用国有土地总面积57.7405公顷,其中使用武汉市乌金农场乌金大队国有土地面积1.0363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1.0042公顷(耕地面积0.4518公顷),建设用地0.0321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武汉市乌金农场乌金大队。
三、使用国有土地补偿标准及具体补偿费用按照《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使用国有土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及户口迁移等手续。
五、本项目用地范围涉及农工若对《自然资源部关于武汉市轨道交通16号线(汉南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405号)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汉南区人民政府使用国有土地公告(武征南公告〔2022〕字第 41号)附图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政府(公章)
2022年8月8日
乌金大队-武征南公告〔2022〕字第41号附图 勘界图 (1).pdf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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