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汉土告字[2025]004号)

发布时间:2025-03-11 14:45 作者: 信息来源: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道江上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武汉市汉南区纱帽门站及外输管道工程项目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道江上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794公顷,拟征收土地地块位于纱帽街道江上村,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政府实施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供燃气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汉南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311日起,由汉南区纱帽街道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 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 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311日起,汉南区纱帽街道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征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街道村、项目所在地,并已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s://www.whkfq.gov.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汉南区人民政府

                                  2025311

汉土告字[2025]004号附图.pdf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C栋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军山新城春笋D栋
网站技术支持:027-84853098    政府各机构联系电话(点击查询)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收藏本站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 ©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

无障碍功能 武汉经开区

政府服务便民热线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