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乌金农场清江大队、各农工:
为规范用地程序,加强用地管理,切实维护被用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汉南区人民政府拟启动(2022-D-033号)地块建设用地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使用国有土地范围:武汉市乌金农场清江大队(详见附图)。
二、使用国有土地目的: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用地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属于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因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确需对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实施转用。
三、使用国有土地现状:总面积0.0312公顷,其中农用地0.0286公顷(耕地/公顷),建设用地0.0026公顷
四、本土地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用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下发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组织对拟使用国有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用地的农村国有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使用国有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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