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南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为规范用地程序,加强用地管理,切实维护被用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汉南区2020年度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月亮湾西路延伸段(马影河东路至坛山路)用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使用国有土地范围:武汉市汉南区农业科学研究所(详见附图)。
二、使用国有土地目的:为进一步完善纱帽商务城片区路网、提升基础配套设施,本项目用途为街巷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三、使用国有土地现状:总面积1.2393公顷,其中农用地1.2390公顷(耕地0.0399公顷),建设用地 0.0003 公顷,未利用地0.0 公顷。
四、本使用国有土地启动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使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本使用国有土地启动公告下发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组织对拟用地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用地的国有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使用国有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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