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经开区2026年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2 17:14 作者: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6年武汉经开区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两减工作措施的落实。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6615日      




2026年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工作

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加快推进农业绿色转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按照《2026年全市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武农技推〔202602号)要求,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做好2026年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化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减量、增效、精准、绿色、创新、集成的施肥用药理念,推进科学施肥用药,减少化肥和化学农药用量,加强农业资源节约利用,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打造绿色农业;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助力质量兴农。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中央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示范推广工作有序推进。

(二)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承担主体自查达标后,按照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享受财政补贴。

(三)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各种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验收标准和补贴政策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三、目标任务

2026年全区建立两减核心示范区600亩,其中:化肥减量示范区300亩、农药减量示范区300亩。(主要作物面积要细分)核心示范区要求化肥施用量(折纯)或化学农药使用量比当年对照区减少10%以上,至少完成增产、节本、省工、提升品质(糖度、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外观、低农残或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等)、改善土壤条件等一项目标任务,两减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加强。

四、技术路径

(一)化肥减量化主要推广配方肥(或作物专用肥)、商品有机肥、微生物肥、ARC 生物菌剂相关肥料(大豆花生用)、缓释肥、水溶肥、中微量元素肥等肥料以及侧深施肥、种肥同播、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无人机施肥等高效施肥方式。

(二)化学农药减量化主要推广杀虫灯、性诱剂、食诱剂、粘虫板、释放天敌、生物农药、植物诱抗剂等绿色防控技术以及植保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高效施药方式。

五、申报条件

依据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申报情况,综合考虑各申报主体的技术力量、种植传统、生产规模、基础条件、管理服务和产业化水平等因素,从中优中选优确定实施主体。

对获得 三品一标、市级及以上级别农业方面授牌的粮油菜瓜种植主体,具备水肥一体化、侧深施肥、种肥同播、无人机追肥基础条件的种植主体应当优先安排。存在耕地抛荒现象、不良诚信记录或负面报道、上一年度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申报主体,当年度一律不得安排本项目。本项目补贴涉及的物化及作业内容,若同年内已获得其他项目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时必须明确种植类型、施肥品种、植保技术应用等信息。涉及商品有机肥的必须提供肥料登记证。其中,粮油生产主体占全区入选主体总数比例不得低于25%。自202641日起,符合减量方案要求,早于项目承担主体公示前的施肥用药操作,可以据实纳入补贴。

六、实施内容

(一)开展减量化田间试验。围绕我区主导作物品种开展田间试验,由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制定并报市农技中心备案。通过不同试验,摸清作物实现减量增效的实践,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学经验。试验委托有资质的科研单位、肥料企业、绿色防控企业实施,做好跟踪指导。

(二)开展减量化技术示范带动。通过现场展示、技术培训、宣传指导、总结推广等形式及时将 两减技术成果辐射到周边,充分发挥以点带面作用。

七、实施步骤

(一)制发方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区政府官网上公告,并报市农技中心备案。

(二)宣传动员。将科学施肥用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时间、工作措施等宣传到村、到户。

(三)确定主体。确定项目承担主体,建立核心示范区。

(四)示范建设。各项目承担主体在核心示范区推广示范 两减技术措施。

(五)项目完成期限。20261115日前完成示范区建设工作。

(六)验收及资金拨付。由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完成后,于20261215日前据实完成资金拨付。

(七)材料报备存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二份报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备案存档。

八、资金安排

2026年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化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工作市级补贴资金30万元。我区核心示范区按亩均500元的标准投入,主要用于三个方面:

一是物化及作业补助。包括购买上述规定肥料、绿色防控物料设备,以及农机(含飞防)作业服务,其中作业补助必须提供基于北斗的农机(飞防)作业图作为佐证;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实施,资金21万元,其中:化肥、农药各10.5万元。

二是田间试验补助,资金6万元。

三是涉及两减的示范推广、标牌制定、宣传报道、培训指导、参观学习、现场观摩、项目审计、评审验收等进行补助,资金3万元。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两减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两减工作统筹协调,落实核心示范区面积、工作组织和监管,技术指导与培训、试验示范与推广、总结验收与上报等工作,积极争取市农技中心指导组对项目实施的检查、指导。

(二)强化指导服务。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指导项目承担主体做好项目前期的基础数据调查工作,要求基础数据调查必须在区街农业技术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经街农业服务中心认可。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田间验收等,提高实施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高质量完成总结工作。

(三)强化日常监管。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加强过程指导、监管,督促项目实施主体落实好各项日常管理措施。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要建立肥料、农药施用台账,将农机作业、投入品使用的数量、日期等情况如实记录。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包括实施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要树立示范标牌,明确主推技术、预计用量及减量情况(核心示范区与对照区对比)、承担主体、技术指导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便于宣传展示和监管检查。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做好信息填报。要加强对田间试验的指导。

(四)强化监督考核。项目实施结束后,各项目承担主体按照目标任务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区农技中心对辖区实施单位进行复评,邀请市包区指导小组参会指导,形成评价意见后,将各项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含电子版)报送市农技中心备案,项目公示结束后及时拨付资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按不低于20%的比例抽查核实项目。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科学施肥用药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区农技中心向市农技中心至少报送2篇宣传材料,至少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开展1次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2026年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工作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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