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口街道办事处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和社区(村、队)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延伸(派驻)机构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广泛开展精神文明活动,开展形势、政策、法制等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做好党的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二)统筹经济发展。统筹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统筹村镇规划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负责街道经营性资产和“三资”管理,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负责农业农村,推动乡村振兴;负责服务驻区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四)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负总责。落实街道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责任,整合辖区内各方面管理资源和力量,着力解决违法建设、违法种养、无序设摊、环境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监督专业管理。对辖区内各类执法等专业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
(七)指导社区(村)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村民)和单位参与社区(村)建设和管理。
(八)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绩效目标、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扶贫、后勤、公车管理、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人大工委日常事务和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规划、组织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人才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事务、统战工作;统筹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统筹村镇规划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负责街道经营性资产和“三资”管理,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负责农业农村,推动乡村振兴;负责征地拆迁、园林、林业、供销、移民、水利、防汛抗旱等工作;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负责服务驻区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统筹协调科协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统计调查、协税护税、质量强区、科普等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人社、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文明创建、爱国卫生、就业创业、业委会、物业等管理和服务;统筹村镇综合管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引导群众、组织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指导居(村)务公开和基层自治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协调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建设、国家安全、平安创建、网络安全、安全应急、社会治理、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等工作;在法定授权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等领域有关行政权力,具体承担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负责人民武装、禁毒、人口管理、安保队员管理等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街道人民武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按规定和章程设立。
三、事业单位
(一) 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负责财务、审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网格服务中心。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社区(村)综治中心开展工作承担辖区社情民意收集办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落实矛盾纠纷预防及排查化解: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基础数据的收集共享、动态更新、分析研判、预警监测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和监控工作,接待公众来申,推动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承担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办理、跟踪督办;承担市、区城运平台信息预警核实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执法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内各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日常执法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外相关执法领域巡查发现、事故报告等执法协助配合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执法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全街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人员队伍建设管理,明确职责任务,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心的各类突发应急和日常事件: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湘口街晨曦路5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27-84395126
邮编:430092
负责人:李家杰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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