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笫一条 为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我园区营商环境,加强园区自助政务服务区(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区”)建设管理及推广应用,根据《武汉市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武政办〔2019〕33号),制定本工作规范。
笫二条 政务服务区负责提供办理便民服务事项。
笫三条 政务服务区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质量管理。
第二章 部门管理职责
笫四条 园区自助政务服务区的日常管理由经济运行部负责;园区自助政务服务终端由园区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自助政务服务终端技术维护由“一张网”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服务的相关公司负责。
笫五条 区行政审批局大数据指导科职责:负责加强和规范自助设备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负责组织安全专项检查,监督整改落实;负责自助设备调整、信息修改和办理事项的升级;负责对各单位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负责新投入运行和清障后设备的测试验收;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及时联系建设、服务公司解决问题和困难。
笫六条 日常管理部门职责:自助政务服务区的环境卫生;每日巡检、保障供电,协助园区办公室保障自助设备正常运行;提供非工作时间办事引导服务;负责自助设备及周围环境的安全巡查,重点检查自助设备出纸口、插卡口有无异常、键盘口是否有薄膜(密码记录器)、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等,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同时做好检查记录;负责维护自助政务服务区现场秩序,防止争吵、打闹等纠纷事件发生。如有盗窃、破坏等刑事、治安案件应及时上报处理。
第三章 工作人员管理规范
笫七条 保安人员。负责自助政务服务区轮班值守,承担安全巡查职责,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争吵、打闹等纠纷事件和盗窃、破坏等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确保国家资产以及办事群众的人身安全,同时,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
笫八条 导引人员。负责在自助政务服务区工作时间内(工作日8:30-17:30)提供帮办引导、业务咨询等服务。
笫九条 巡查人员。负责自助政务服务区窗口形象、服务态度、业务办理、公共秩序、故障维修等巡查。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详细记录,填写《巡查情况记录表》并及时报告。
第十条 工作人员需培训上岗,统一着装、仪表整洁、举止得体、态度热情,不得脱岗、空岗。
第四章 附则
笫十一条 本工作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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