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根据《武汉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实施方案》和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相关要求,为确保今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第二轮复审,现印发《东荆街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有关要求,以建设美丽车谷、健康车谷、精致车谷为指导,以优化完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为载体,以提高城市品位和现代化管理水平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效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持续提升城市文明卫生程度和城市生活品质,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确保我区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在2014年创卫成功、2017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首次复审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和健全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我区卫生水平,不断优化市容环境,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城市实力,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充分展现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空气更洁净、市容更优美、食品更安全,居民更健康,确保今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三、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标本兼治、重点突破、统筹推进”、“为民创建、创建为民、成果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区统筹,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扩大和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
四、主要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爱卫组织健全、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街道、基层单位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单位、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和公益专栏应当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三)市容环境卫生
1.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字化城管系统正常运行,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卫生死角。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城市道路装灯率100%、亮灯率95%。垃圾、粪便运输设施设备全面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有效处置。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
2.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3.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4.“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四)环境保护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五)重点场所卫生
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有效防控重大传染病。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健康社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15日前)
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召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动员大会,明确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工作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1年4月16日-4月30日)
各单位、各部门针对薄弱及容易反弹的环节,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5月)
街道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明查暗访工作,查漏补缺,全面检查各项整治成果是否得到巩固。
(四)复审验收阶段(2021年6-10月)
保持健全的迎检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工作态势,迎接最终复审验收。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及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巩固、扩大和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的认识,强力推进复审工作。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工作议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广泛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强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引导市民讲究卫生、爱护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加市民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和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街道及相关部门将建立工作问责机制,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影响复审工作进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管理责任全覆盖。
附:东荆街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东荆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东荆街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加 街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志刚 街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志清 街道办事处二级调研员
成 员:卢望成 东荆街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赵 勇 东荆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负责人
梅志大 东荆街办事处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
曾凡业 东荆街执法中心主任
周 斌 东荆街市场管理所负责人
王海林 东荆街城管办公室负责人
彭秋生 东荆街城建办公室负责人
王金华 碧桂园社区书记、主任
徐从春 乌金山社区书记、主任
熊六洲 太白湖社区负责人
周建秋 十八家社区书记、主任
熊六洲 东庄大队书记、大队长
杨建平 黄家墩大队书记、大队长
蔡尚书 王家寨大队书记、大队长
赵景聚 南丰大队书记、大队长
邵良海 东荆大队书记、大队长
何林生 沟北大队书记、大队长
王子军 郧阳村支部书记、主任
刘军勇 杜家畈村负责人
肖电波 滩头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街道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组织统筹、综合协调、督导考评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卢望成同志兼任,肖自力协助抓好日常工作。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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