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审议同意,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8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2020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把解决问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整治的关键,及时发现、管控和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局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项目从源头控制、超前防范、主动预防入手,抓重点难点、抓安全基础、抓现场管理、抓制度落实、抓重大危险源监控、抓防控到岗,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并严格落实到位。

3.着力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大数据监管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行联合惩戒和进行“红黑榜”公示等,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4.严格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从严落实《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建立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隐患清单,履职照单负责,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突出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两客一危”、港口码头、危险路段、危旧房屋、地下空间等关键环节、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监管执法。

2.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建管、运管、港航海事、公路部门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治理纠正生产经营单位违规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100%。

3.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开展大暗访、大排查、大督查、大约谈、大警示行动。严格“四个一律”的措施,务求实效。

(三)强化源头治理狠抓事故预防

1.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隐患清单;定期对预防高坠、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运输、施工用电、既有房屋的装修安全等,易发高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把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整治的重点;要督促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各行业监管部门对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督办率达100%。

(四)着力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1.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设备调配保障机制。各单位可以结合行业实际制作“应急处置卡”,便于快速高效处置应对。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对于易发事故的环节,至少开展1次针对性或综合性的演练,提高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

2.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标准化宣传,使全体从业人员不断强化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认识,积极主动参与标准化创建工作,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础档案,实行动态循环管理,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的标准化,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督促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定期加强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以及本行业安全系列宣教活动。

(五)加强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信息联络员,及时、准确地统计和报送各类安全生产信息资料。

三、监督检查

监督执法检查紧紧围绕市、区、局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形势展开,尤其是针对重点时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有计划有组织地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计划安排进行调整。具体执法检查工作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行业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全局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单位要不断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明查与暗访、普遍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的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本行业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打击一个,震慑一方,强力规范各行业安全秩序。

(三)突出警示教育。围绕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强化季节性、动向性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宣传。突出应急响应、事故原因分析、问题整改,稳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及时上报。突出事故教训警示,提醒各辖区企业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四)严格绩效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将各项安全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各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创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弘扬正能量,形成人人抓安全,处处抓安全的平安氛围。

附件:2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


附件

2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

时间

执法检查种类

检查重点与监管内容

责任单位

全年

常规性执法检查: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安全等(1-12月)

辖区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对本行业易发事故的重点环节,进行安全专项整治。

建管、运管、港航海事、公路、房管、人防

开展“元旦、春运”、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安全(1-3月)

做好春运安全和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各行业复工复产准备,员工安全教育、危险源监管、隐患排查治理及雨雾冰雪天气应急应对等工作;加强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行业管理单位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打非治违”(3月)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强化建设施工、“两客一危”、港口码头及复产复工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持证上岗情况等安全监管;做好春季消防安全管理和“打非治违”全年行动等工作。

建管、运管、港航海事、公路

“清明、五一”各项安全隐患排查(4-5月)

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各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措施防范、落实安全生产基础条件等。

各行业管理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区统一部署,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4-6月)

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查安全责任、查安全制度、查安全措施、查安全防护、查违法违章、查设备设施、查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等;重点对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等危大分部分项工程、两客一危、港口码头、危旧房屋、既有房屋的装修安全、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

各行业管理单位

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宣传、培训、演练等(6月)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以及开展有针对性或综合性的应急演练。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行业管理单位

持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7-9月)

严厉打击建设施工、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管理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治理纠正生产经营单位违规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建管、运管、港航海事、公路

高温汛期防暑降温、防汛、防火防控工作(7-9月)

重点检查建设工地、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的防暑、防汛、防火等预案、措施、排查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各行业管理单位

推进落实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7-9月)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安全投入、教育培训、风险管理、岗位操作、设备设施、作业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等,达到管理系统化、操作规范化、设施安全化。

各行业管理单位

中秋、国庆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9-10月)

检查值班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危险源监管、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阶段性落实情况。

各行业管理单位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11月)

重点对建设工地、“两客一危”、港口码头、危旧房屋、地下空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自查、自报、整改安全隐患。

各行业管理单位

对冬季安全及元旦节前安全工作执法检查;年终考核。

(12月)

企业是否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是否做好防火、防冻、防滑、防坍塌、防大风、防中毒等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是否做好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好应急保障各项措施等情况检查;整理安全生产台账资料和工作总结。

各行业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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