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街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区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刘子清书记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指示要求和安全生产领域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及《区安委会办公室 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当前和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和秋冬时节我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安委会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2021年11月1日—2022年1月30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共性内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情况;
2.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情况,“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情况;
3.做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区第九次党代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4.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当前和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情况;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和“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6.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9.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设备、应急预警和应急信息管理等应急管理情况;
10.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内容
1.建筑施工:结合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季节特点,扎实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查,督促企业安全责任、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票和安全培训上岗等各项制度落实到班组、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尤其是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查检修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新员工、危险性较大岗位员工、外包队伍员工、劳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建筑施工领域项目安全监管,确保工地检查全覆盖,农民工劳务合同及施工实名登记全覆盖。重点检查交通、房屋、地铁、桥梁隧道、水库、市政等工程安全监管情况;村镇建筑、危房、工地工棚安全排查整治情况;防坍塌、防坠落等安全措施情况;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工期,防止超强度、抢工期、赶进度情况。
2.危化品:要督促企业做好冬季低温雨雪天气期间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物料生产、储存、装卸、运输等环节安全管理,要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重点检查危化品专项整治推进情况;硝酸铵等爆炸性危化品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涉及的风险防控情况;危化品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情况。
3.消防: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老旧居民区、群租房、“三合一”、胶囊房、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厂房仓储聚集区域,储能电站、动力电池、电子产品生产等新能源、新工艺应用企业等区域消防工作,开展冬季火灾防控,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冬季火灾防控情况,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空间、“多合一”、“三合一”场所和学校、医院、文博场所、养老院、餐饮娱乐、企业厂房仓库聚集区等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整治情况。
4.道路交通:要针对低温雨雪极端天气,及时发布预警,落实限行、限流管控措施。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客运船舶(游轮)、车站、机场、渡口码头等安全监督检查,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要严格危货港口码头防火防爆管理;落实桥梁隧道安全管控措施。重点检查危化品运输安全管控情况;低温雨雪等恶劣天气多发和事故多发路段安全管控情况;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情况;公交车行车和停车秩序整顿情况;客运出租车行业安全以及从业人员安全驾驶行为情况;重载车违法运输、货车载人、超载、超限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情况。
5.城镇燃气:重点排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加大餐饮、娱乐等场所燃气使用端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气点”。加强对燃气管网、设施、站场(点)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6.特种设备:重点排查储存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其相连的压力管道隐患;大型游乐设施、旅游景区的客运索道存在的问题,严禁违法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技术力量、资源条件、质保体系、安全管理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锅炉,以及快开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重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做好重要活动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持续开展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和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信用监管机制。
7.工贸:重点检查粉尘涉爆企业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情况,主要包括安全培训、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作业现场管理、应急管理等情况;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临近输油(气)管道作业以及爆破、吊装、挖掘、建(构)筑物拆除、装卸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
8.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安全监管执法情况;船员安全培训情况;“四类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情况;开展船舶港口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作业行为情况。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渔船证书、无船籍港)非法从事渔业生产作业,套牌、假牌违法从事渔业生产,渔船未按规定要求配备安全消防、救生设备,渔船非法违规载客、载货运输,渔民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船员未取得有效证书证件等渔船违章航行和“带病”作业行为情况。
9.桥梁隧道:重点排查超重超限超载车通行桥梁隧道,以及桥梁隧道设施和安全保护区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桥梁安全检测,及时维修处置桥梁病害。加强气象预警,提前做好恶劣天气下桥梁隧道应急处置工作。
10.旅游:重点排查旅游包车、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隐患;旅游景区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重点防范旅游景区内落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旅游安全事故。
油气长输管道、民爆、农机、轨道交通、仓储物流、涉爆粉尘、涉氨制冷、金属冶炼、城市供水供电、森林防火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突出薄弱环节和事故多发易发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控,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工委宣传部(区旅游专委会办公室)、区发改局(区油气长输管线专委会办公室)、区教育局(区校园专委会办公室)、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工业〔冶金〕、电力专委会办公室)、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国土(地质)专委会办公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建专委会办公室、区综合交通专委会办公室)、区城管执法局(区城乡燃气专委会办公室)、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商贸〔成品油〕和海关特殊监管区专委会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局(区医院专委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石化工业专委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特种设备专委会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专委会办公室、区道路交通专委会办公室)、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消防专委会办公室)、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无漏洞、无盲区、无死角,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园区、街道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安全大检查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立即开展行动。各园区、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专委会有关部门,要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督促各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排查整改隐患和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安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次安全大检查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并于11月3日10:00前将安全大检查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附件1)报送至区安办。
(二)突出检查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大检查,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执法和行政处罚,坚决、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大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应及时下达问题整改指令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加强监控,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园区、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专委会有关部门,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每周四17:00前将每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见附件2、3)报区安办汇总并专报区领导;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10时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情况报区安办(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等)。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日常考核。
联系人:王海生 朱佩
电 话:84895575
电子邮箱:whkfqab@126.com
附件:1. 单位安全大检查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表
2.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总表
3.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明细表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安委会
2021年11月1日
附件1
单位安全大检查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表
单 位 | 分管领导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联络员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附件2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总表
排查企业与单位(家) | 参加检查 | 排查一般隐患(起) | 排查重大隐患 (起) | 一般隐患整改(起) | 重大隐患整改 (起) | 整改投入 (万元) |
下达指令书(份) |
其他 | |||
多少组 | 人次 | ||||||||||
本周数据 | |||||||||||
累计数据 | |||||||||||
查处违法违章 案件(起) | 查处违法违章人员(人) | 罚款 |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家) | 吊销证照 (家) | 行政拘留 (人) | 依法取缔 (家) | 约谈(家/人) | 移送司法机关(人) | |||
企业(家) | 万元 | ||||||||||
本周数据 | |||||||||||
累计数据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上报 | 隐患 名称 | 隐患 地址 | 隐患类型 | 隐患内容 | 整改要求 | 隐患整改情况 | 督办单位 | 整改期限 | 备注 |
1(举例) | XX部门/街道/园区 | 武汉xxxx公司工商贸安全隐患 | 武汉经开区xxx路xxx号 | 物的不安全状态 | 1.车间未设置安全疏散标识。 | 1.消除隐患按间隔20m,高度2.2-2.5m设。 | 整改中或已整改完成 | XX部门/街道/园区 | 2021年11月15日 |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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