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和《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鄂公通〔2013〕41号)文件要求,为明确消防监督管理权限,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切实加强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现对2021年度全区火灾高危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分级管理原则进行重新调整。调整后,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管经开区片区2家火灾高危单位、376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汉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管汉南片区3家火灾高危单位、109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单位要持续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快推进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的提档升级和实体规范化运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附件:
1.2021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灾高危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2021年汉南区火灾高危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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