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疾控中心:
按照武汉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经请示省卫生健康委及省疾控中心,我委对2020年9月9日印发的《2020-2022年武汉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2020-2022年武汉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实施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2020-2022年武汉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实施方案
(修订)
为保证我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工作顺利实施,引导居民积极参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基础保险和补充保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关于改革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7]43号)、《关于印发<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2017]3号)、《关于印发<2020-2022年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疾控发[2020]29号)等文件。
二、工作内容
(一)基础保险
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异常反应由基础保险赔付。自2020年1月1日起,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全省为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受种者统一采购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基础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湖北分公司)负责全市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项目保险出单、理赔及后续服务工作。
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发生的异常反应,其补偿费用由生产企业承担。
(二)补充保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省级财政出资购买的保险基础上,可在全市预防接种单位向疫苗受种者及其监护人提供多层次的补充保险服务。
(三)补偿流程
详见附件《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流程》。
(四)宣传动员
各预防接种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在预防接种服务过程中向受种者监护人或其家属告知相关政策,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接受度。医务人员应在预防接种服务过程中向受种者监护人或家属发放《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告知书》,积极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政策的宣传,确保每位受种者或监护人知晓。
各单位要规范宣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目的、意义、内容、流程等政策,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自身权益,知晓参与补充保险的自主选择权,在宣传中严禁诱导和强制群众购买补充保险,严禁片面夸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概率和严重程度,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的重要性,及时、准确地将基础保险和补充保险政策向广大受种者进行宣传。
(二)要开展人员培训。市疾控中心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深入学习实施方案,推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商业补偿机制在我市顺利实施。
(三)要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监测报告,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及时通过专网系统上报,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备查;同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四)要加强对各单位推进保险补偿工作实施情况的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要加强舆情监测,妥善做好应对和处置,确保我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工作良性运转、有序推进。
附件: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流程(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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