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3 16:06 作者: 信息来源: 区水务和湖泊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将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余仕伟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汉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马卓军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

联系电话:027-84758386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公示

序号

水厂名称

责任人

服务电话

1

纱帽水厂(城市管网延伸)

吴先进

027-84854334

2

汉南区第二水厂

欧阳冲

15717150732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4822日        


链接: 区人大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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