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将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余仕伟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汉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马卓军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
联系电话:027-84758386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公示
序号 | 水厂名称 | 责任人 | 服务电话 |
1 | 纱帽水厂(城市管网延伸) | 吴先进 | 027-84854334 |
2 | 汉南区第二水厂 | 欧阳冲 | 15717150732 |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4年8月22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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