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认定第三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并印发<第三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批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农发〔2021〕21号)的通知,认定武汉经开区(汉南区)为第三批创建单位。2021年6月以来,武汉经开区(汉南区)认真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圆满完成了创建各项任务,对照考核指标开展了自查评估,并在管委会(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及自查评分情况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素有武汉市“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的美誉。全区涉农街道4个,耕地10.56万亩,主要农作物有粮食、油料、蔬菜、瓜果等,水产养殖面积4.2万亩,主要有鳜鱼等十余种名特优品种,规模化生猪养殖场8个,2022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30.58亿元。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自创建以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创建实施方案,列支创建专项工作经费400万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听取省农安区创建工作,管委会(区政府)多次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协调会,区领导先后下基层监管站、进农资经营门点、走生产企业专题督导农安工作,在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高位谋划、高效推动下,在区人大关心支持下,全区形成了“我知晓、我参与、我受益”的创建农安区工作格局和氛围。经自查评估,自查评分为100分。
(一)全面依法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自评18分)
1.组织领导(自评4分)。成立了由主任(区长)为组长、分管副主任(副区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粮食、卫健、公安、商务、生态环保、组织(编办)、宣传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印发创建实施方案文件,构建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部门合作推进机制。建立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负监管责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相关部门、街道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落实、落地。
2.绩效考核(自评7分)。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工委组织部(绩效考评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目标考核体系,部门、街道“三农”工作考核权重占比11.5%,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占比2%,由区农业农村局统筹考核。
3.规划计划(自评4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农业农村“十四五”发展规划》,每年以区农联席的名义印发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计划,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进一步细化检测计划,形成区、街、生产经营主体三层检测体系。
4.资金保障(自评3分)。区财政每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执法、产地环境工作等列入财政预算。其中2021年0.99亿元,2022年1.24亿元,2023年1.62亿。
(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到位(自评3分)
1.产地环境监测防治(自评2分)。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并出具环评检测报告。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生态环境局开展耕地地力评价,设立耕地质量监测点6个工作,化验监测点土样22个以及国控点位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监测采样15个,2021至今年开展土肥监测945个。推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场一策”,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94.6%,提前完成省市目标任务。
2.环境综合治理(自评1分)。近两年投入1200万元,完成治理东荆街、湘口街耕地安全保障利用10624亩,改善了土壤环境质量。投入6300万元,完成集中连片的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业尾水达标治理1万亩。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自评15分)
1.市场准入和监管名录(自评3分)。制定了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并将监管制度上墙,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并定期通报。加强经营许可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取缔无证、无照游商。建立35家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4家乡村兽医诊疗点、2家有机肥企业监管名录,覆盖率100%。
2.规范经营(自评7分)。落实省政府《关于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实施意见》,印发文件,加强禁限农药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合理使用投入品,严格落实用药剂量和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建立和规范生产记录,全面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加强养殖环节自配料监管,规范兽药生产和经营行为,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闭环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建设12个收集点,集中收运回收,2021年至今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15.83吨。
3.平台建设(自评3分)。区供销社建立了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建立放心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和配送网络。投入40万元,建设有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农资经营门点7家,建成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投入品购销记录台帐、实名、现场交易等实现数据管理。
4.质量监测(自评2分)。制定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根据农时,开展农药、种子、肥料抽查,委托市农检中心进行检测,2021年至今开展农资抽检43个,合格数43个。定期对辖区内2家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进行技术指导和推广有机肥。
(四)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自评7分)
1.标准入户(自评2分)。制定《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手册》《水产健康养殖手册》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指导设施蔬菜基地生产6000亩,水产养殖3万余亩,标准入企入社率达到100%。
2.技术推广(自评2分)。2021年至今统防统治达到8.2万亩次以上,绿色防控27.1万亩次,有机肥替代近万亩,农药化肥用量从2015年到2022年累计减少69.45%,实现农业部提出的到2021年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的阶段治理目标。建设标准化基地,投入100万元升级建设2个设施蔬菜基地,现有畜禽养殖标准化养殖场8个,水产健康养殖场示范场1个,设施生态渔业养殖达到11205立方米(工厂化循环养殖、池塘圈养、海鲜陆养)。
3.质量安全认证和证后监管(自评3分)。培育认证品牌,落实奖补资金,获得认证,每个补贴2万元,培育“二品一标”38个,“汉南甜玉米”、“亚非西兰苔”为市级公用品牌,建立淘汰和曝光机制,强化证后监管,督促规范使用认证产品标识,依法规范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确保品牌可持续发展。
(五)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措施落实到位(自评7分)
1.名录监管(自评4分)。落实监管名录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数据库,全区18家生产企业,140家家庭农场(种养大户)、1家畜禽屠宰企业、8家规模化养殖场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档案制度,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对出现有违诚信的经营主体,实施项目制裁。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从业人员培训,培训500余人次。
2.过程控制(自评4分)。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专项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建立11个重点品种专项监管名录,监督指导用药,禁限用农药宣传覆盖农资经营点、生产主体、田间,强化监测预警,全覆盖抽检上市销售重点品种,坚决执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以11个问题品种为重点的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老大难”问题。
3.落实产地准出(自评3分)。建有标准化企业检测室19个,开展自检企业19家,不具备检测条件的企业委托街道农检室检验,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行产品包装或标识制度。实施合格证制度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21家,2021年至今上传检测数据29913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4512张,带证上市食用农产品38454吨。
4.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自评4分)。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签订收购、储存、运输质量安全承诺或责任书。督促农产品收储运主体建立收储运设施设备备案登记管理制度,交货查验、档案记录、自查自检和无害化处理等内部制度。定期开展督导巡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抽查和检测,严防违法添加行为。
5.畜禽屠宰监管(自评1分)。与区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从市场源头抓起,严格要求本地区定点屠宰厂出厂猪肉必须具备“两章两证”,外埠猪肉必须具备“两章两证”和非洲猪瘟阴性检测报告。全区实现了生猪100%进入定点屠宰场屠宰,市场上销售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2022年检疫出证产品B证猪11876张证,144万吨;牛10张证,16公斤;禽1张证,10公斤,产品A证猪31张证,37万吨。
6.生猪屠宰监管(自评2分)。现有1个定点屠宰场,按照屠宰检疫规程,严格落实从进场前查证验质、信息录入、平台上传、落实“非洲猪瘟”头头采、批批检、全覆盖,“瘦肉精”检测严格比例抽检等工作措施。做到宰前、宰中、宰后全程监管无缝衔接。
7.强化生鲜乳监管(自评1分)。我区无生鲜乳生产企业。
8.无害化处理(自评2分)建立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现有1个无害化处理中心,建立5个街道集中收集、运输点,7个养殖场收集点,区无害化处理中心收集处理体系,街道收集点运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34万元),2021年至今无害化处理21979头,无害化处理“三腺”11793.8公斤。“全收集、全处理”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产品。
(六)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自评8分)
1.隐患排查和监测工作(8分)。突出保大宗、保重点,优化调整监测频次和品种,落实千人1.5批次的抽检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科学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突出抓好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的专项抽检,严把农产品质量关,并建立检测月报告、季通报制度,特殊时期实行周报、日报制度。对检出的不合格农产品及时依法处置,杜绝流向市场,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2021年至今全区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测完成43989批次,市场环节检测完成84999批次,合格率99.9%以上。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自评6分)
1.建立监管和执法体系(自评3分)。成立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规格副处级,编制25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现有执法人员23名,内设5个中队,明确中队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建立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每年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8件以上。
2.健全机制(自评3分)。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线索有奖举报和案件通报等机制。建立“两法”衔接机制,建立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案件查处移送制度,对符合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自评14分)
1.提升监管能力(7分)。建立区农技中心内设农业检验检测科,编制26名(含检测科3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明确岗位职责,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将原畜牧水产服务中心、种子大楼、黄家墩的仪器设备全部集中到农业检测大楼,新增各类高精仪器27台套。建立5个涉农街道监管站,按3人标准配备检测人员,全部建有标准化检测室,2022年按20万元标准升级街道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和检测室,每个街道配备了检测车辆。建立了70人的村级质量安全协管员,明确职责,交通通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街道进行年度考核。
2.监管培训(2分)。结合新法的宣传培训,三年来我区已组织参加各类监管执法培训12次,培训执法人员302人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15次,参加人员423人次。建立了“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监管模式。
3.落实责任(2分)。切实压实区级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健全“区-街-村-企”的“三级四层”自上而下的监管体系,实行监管、检测、执法、技术推广“四驾马车”联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4.开展巡查。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市场监管、公安、街道及供销联社每年针对重点时节、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将常态化的监管与不定期的暗查暗访、节假日突击检查结合起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868人次,执法检查3246家次。每日在辖区内开展工作巡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工作,涉农街道定性检测湘口街10760批次,东荆街6119批次,邓南街7525批次。
(九)加强应急处置工作(自评4分)
1.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件(2分)。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设立应急物资仓库,常年储存有动植物各类防疫药品、消毒药品,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件。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未发生因本区生产的农产品造成销区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2.应急处置机制(2分)。修订《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各街分别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形成上下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覆盖至街道、社区和村,建设一批关键时刻调得动、用得上、顶得住的高素质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卫生与食品安全应急、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等应急专业学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应急专业救援队伍的保障工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和物资发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自评5分)
1.完善制度(2分)。强调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全区绩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明确部门街道职责,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聚焦投入品、生产、准出三个环节,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过程管控、产地准出管理、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和农产品产地准出、准入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全区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档案制度,29家单位纳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制、承诺制,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不断完善农安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突发事件处置等应急机制,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地域、品种、基地监管全覆盖。
2.创新机制(3分)。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互为条件、互认对接的衔接机制。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抓创建是关键。成立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常设机构,将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镇全部纳入创建成员单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评体系,分解工作任务,各街、各相关部门,做到主体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建立了创建工作专班,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全区上下共努力、同创建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资金投入抓创建是保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区财政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安排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创建工作,近两年区财政用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预算经费达2亿元,其中2021年为9913万元,2022年为12410万元。
(三)社会参与抓创建是基础。实施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农资店宣传,发放致全区人民一封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小知识,宣传围裙、无纺布购物袋、一次性纸杯共10万份,在农业生产基地安装不锈钢宣传栏22块,在农资经营店安装网格公示牌、禁限药、有关法律、农药标牌等290张,田间禁限药宣传牌20块,及农业生产记录台帐等。推送短信10次,每次10万条。制作了专题宣传片,在《武汉指南》专题宣传我区创建工作。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的意义和政策措施户喻干晓,提高了各级政府、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了全区上下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不完善,种植散户,提“篮子”出地上市监管难。
(二)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缺乏,执法队伍老化。
(三)质量安全舆情和应急体系不健全等矛盾问题。
四、下步工作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攻坚克难,以强烈责任感和紧迫感,聚焦监管薄弱环节,坚持责任再细化、标准再提高、措施再加强,以我们的实际行动,深耕车谷,助推武汉经开区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广播、宣传单等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的重要意义、目标和任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的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的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衔接。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衔接,加大散户上市管理。加大将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力度,做到“两法”无缝衔接,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和有效震慑。
(三)进一步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农药、兽药、鱼药、肥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以及购销台帐制度,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建立健全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定期对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开展监督抽查。
(四)进一步强化牲畜屠宰监管。严格控制“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的喂养,加强产地生猪检疫和无害化处理,防治病害猪流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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