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关于开展空置地块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落实省市关于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工作要求打造更整洁、更有序、更安全、更美好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市城管执法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园林和林业局 市文旅局 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开展空置地块环境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城综委拟在全区开展空置地块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城市高质量发展,坚持高标准、高要求,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以街为主、部门配合、共同缔造”“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的原则,着力解决空置地块管理不到位、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循序渐进、全面提升的要求推进空置地块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补短板、提品质,坚持民意引领、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实现变废为宝,着眼长效常治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周边群众。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管委会(区政府)副主任(副区长)余仕伟为组长,各街道、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空置地块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区内空置地块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区城综委办合署办公。

四、工作任务

(一)整治标准

本次治理提升行动,按照基本标准(完成清理、干净整洁)、提升标准(规范有序、有效利用)、示范标准(示范引领、综合利用)三类开展对标整治提升

基本标准:针对管理不到位、环境脏乱差问题的空置地块,对照整治标准,解决存在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私垦菜地、黄土裸露等问题,达到十无三有(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裸露黄土,无渍水、积水、无黑臭水体,无家禽、家畜放养,无种菜现象,无杂草丛生乱象,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牵乱挂等现象;有公示牌、有必要的封闭围挡和监控设施、有长效管理举措),实现干净整洁。

提升标准:在实施基本标准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地块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兼顾短期与长期,通过建设具有功能性、文娱性、景观性、实用性的设施或景观,如口袋公园、游园、健身路径、停车场、新能源车辆充电场站、企业产品展示区、简易运动场、文化长廊、露营基地等,实现空置地块的有效利用。

示范标准:在整治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档升级,通过高标准规划、高水平设计,打造有品位、有艺术感、有观赏性、有代表性的地标景观、休闲空间、绿化亮点的精品场所,如主题公园、体育运动场、高品质休闲区、花田花海等,实现综合利用。

(二)整治范围

通过前期各街道、区住建局(园林)、区自然资源规划局摸排筛选,经研究,拟对全区22个空置地块进行整治提升。

(三)检查考评

1.检查方式:市、区城综委办采取委派第三方调查机构、验收达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各区空置地块综合治理提升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打分。

2.考核分值:空置地块整治提升情况按照整治进度占80%和长效管理占20%的比例计入每月城市综合管理重点工作考核成绩及季度绩效考核成绩。

3.结果运用:根据实地验收、检查打分情况进行每月排名通报,年终推荐参与全市十佳案例评选。

五、责任分工

(一)区城综委办。负责制定全区空置地块环境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考核办法,统筹推进空置地块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相关工作。

(二)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指导土地储备部门开展储备空置地块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作。

(三)区住建局(园林)。负责利用空置地块建设口袋公园、街心公园、临时小游园等场所,推进空置地块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作。

(四)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街道对空置地块建筑垃圾、乱搭乱盖、饲养种菜现象进行整治清理。

(五)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空置地块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作;负责辖区内各治理区域市容环境日常管理和长效机制的建设。

六、工作步骤

(一)谋划部署阶段(20222月)。开展实地摸排,掌握全区各空置地块实际情况,建立基础台账,拟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

(二)整治验收阶段(20233-11月)。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对照整治标准,按照一地一策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对标开展综合整治提升,以完成清理、清拆、清洁等为基础,建设基础设施绿化景观等复合性场所为提升,打造地标性、艺术观瞻性等综合性利用为引领,推进空置地块环境综合治理提升。针对已按照导则标准完成整治提升空置地块,实行达标一个验收一个,从验收合格当月起纳入长效管理日常检查,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确保空置地块内及周边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能巩固、持续、提升。

(三)总结评比阶段(202312月)。由区城综委办组织对空置地块环境综合治理成效进行评比,推荐1-3个整治成效较好的地块参与全市十佳案例评选;系统总结空置地块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情况,对完成治理点位开展回头看,建立长效管理,对推进缓慢点位重点督办

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抓统筹各街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空置地块综合整治提升活动,将其作为落实推进实现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重大举措,作为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和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的重要抓手,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资金投入保障,确保按时限、高标准完成任务。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资源,指导、协调、督促、帮扶所属单位积极参与空置地块整治提升工作。

(二)合力共治促落实各街道要统筹推进整治提升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锁定任务清单,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组织抓好落实;要积极发动社区、企业、权属单位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抓好整治工作。区城综委办要充分发挥协调、督办作用,敦促各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三)强化考核保实效。各街道、各单位要从严把握细节,提升空置地块的整治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区、街道和第三方检查队伍作用,加强区域巡查考核,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专项检查,督促推进任务实施,将治理成效纳入大城管考核评价范围,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广泛发动管长效。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提升市民群众对市容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健全完善空置地块日常长效管理,实现市容管理机制常态长效,努力营造市容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武汉经开区城综委办

20232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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