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围绕加快建设“三个示范区”、打造“四个车谷”,创新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手段、模式,建立健全“四全”(全周期、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四化”(精细化、网格化、智能化、常态化)管理体系,着力形成城市管理“问题发现—整改落实—反馈核查—考核评价—通报奖惩”全链条闭环流程,坚持“平、明、绿、美、净、齐”标准,推动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争先进位、走在前列,努力实现城市环境、市容秩序、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让城市更干净、更有序、更安全、更有品质。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以街道为单位,在全区主次干道科学划分责任路段,设立路长,实行包路责任制。配齐配强路长,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巡查清单,优化工作流程,落实问题巡查发现、协调处理、报告反馈、监督落实等职责。街道要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范围,明确巡查清单和工作流程,落实网格员负责网格内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临街门店等城市管理问题发现、报告职责。区城管环卫、园林绿化、水务湖泊、住建交通、公安交管、环保等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本领域监督服务、视频监控巡查等平台,用好第三方服务和巡查队伍,切实提高问题发现处置率。大力实行“一线”工作法,街道和城市综合管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周一线办公不少于1次,分管负责人每周不少于3次,推动问题发现在一线、研究在一线、解决在一线。(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建立健全指挥调度机制。完善区、街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指挥机制,打通区、街、队员三级指挥调度信息渠道,实现对全区城市管理的统一指挥、分层派单、分类处置。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全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日通报、周分析、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日通报市、区两级第三方检查考核问题情况,重点督办超期整改、二次整改问题,提升问题限期整改率;每周对第三方检查、城市留言板、市长热线、12319平台等投诉件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分析研判问题多发路段、反复扣分点位和管理薄弱环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建议,建立分析提醒、问题预警、问题研判等工作机制,提升问题的有效处置率;对全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在每月25日前形成月度工作情况通报分析,适时组织召开月调度会,对上月度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进行通报讲评和全面调度。(牵头单位:区城综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城综委成员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
3.建立健全快速处置机制。制定“区、街、格、路”、城市综合管理各相关部门职责清单、任务清单,对照各类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处置时限,规范现场处置、及时上报、问题整改等处置流程。同时,强化区街联动、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快速通道,及时协商、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问题处置效率。针对突出和易发问题,建立健全区主管部门牵头,相关管理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调度会、推进会、督办会等处置机制,提高问题及时整改率和群众满意率。(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4.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坚持和完善城市综合管理考评机制,科学制定区对各街道、部门的考核办法,并实行每月评比红黄旗单位制度。细化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手段,继续聘请第三方检查,提高考核精准性、科学性、客观性。强化结果运用,用好城市综合管理成绩在全区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根据年度考核办法和月度考核成绩,按月落实奖惩。对当月在全市考核中排名末位的部门和被评为黄旗单位的街道,由部门和街道向区城综委作检讨,并在当月全区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对连续两个月全市考核中排名末位的部门和被评为黄旗单位的街道,由区分管领导约谈部门或街道主要领导;对连续三个月在全市考核中排名末位的部门和被评为黄旗单位的街道,严肃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区城综委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5.建立健全智慧监管机制。按照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要求,有序推进打造集约式、协同化智能监管平台,探索利用智能识别、影像对比、物联感知等技术,实现违法建筑、违法占道、违规广告等问题动态发现。着力提升桥梁、燃气、环卫、湖泊、环保、交通等智慧监管能力,推动各类设施、设备物联成网。积极整合城市运行指挥管理资源,建立协同高效监管模式,发挥智慧城管的综合效能。(牵头单位:区大数据中心、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街道)
6.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充分发挥红色物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媒体、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方的监督、引导和服务作用。将城市精细化管理与社会治理创新相结合,吸引公众积极参与城市综合管理。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结合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积极发动社区群干、物业人员、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问题发现和参与处置,组织常态化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利用市长热线、城市留言板、“12319”、城管“随手拍”等平台,多渠道收集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和治理建议,凝聚城市共建共享共治的强大合力。(牵头单位:区文明办、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
三、聚焦重点工作
1.持续推进精致环卫。实施深度保洁、精致环卫,打造1条省、市级“市容环境示范路”和10条区级示范路。全面落实“普扫+巡回保洁”制度,确保道路路面无各类垃圾杂物;全面实行“一禁一限一全面”洗路作业模式,按照“一路一策”洗路作业方案,进一步提升道路清洗作业精细化管理。持续深入开展桶车站场专项整治行动,杜绝跑冒滴漏、容器车身不洁现象。巩固“厕所革命”效果,新改扩建城镇公厕11座;加大公厕管理检查和考核,强化人员值守,保持公厕设施完好,内外环境整洁、有序。加强建筑弃土、弃料、装修垃圾源头管控,实现全周期闭环管理,全时全域路见本色、街净巷洁。(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分得准、收得齐、运得快、处理好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完成10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的新改扩工作,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程分类体系。加强科学管理,强化督查、考核,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杜绝混装混运;深化“两网融合”,稳步推进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收运模式,实现高效分类、源头减量。创建4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村),以示范为引领,深化宣传发动,强化宣传阵地,推动群众习惯养成,逐步提高群众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街道)
3.净化城市立面环境。大力整治乱搭乱盖、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临街晾晒,净化城市空间,清除视觉污染;加大违规广告招牌清理整治力度,集中规划整治马影河大道、兴一路、桂庄路等7条道路门面招牌,美化立面环境;维护完善城市景观亮化,围绕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活动,在重点路段、商圈张挂国旗、灯笼等装饰物,刊播户外公益广告,营造祥和、喜庆节日氛围。(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
4.强化市容秩序管控。按照“主次干道严禁、背街小巷严控、特色街区规范有序”的原则,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加大对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悬乱挂、出店经营、马路市场等现象的治理力度,营造良好市容环境。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对违反“门前三包”相关内容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引导单位、商户自觉维护市容秩序。政企联动,落实共享单车划线停放、超量转移,确保停放规范有序。(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
5.实施园林绿化精品工程。围绕全城“大绿化”,新建或续建6座公园;推进四环线生态景观带建设、堤防林更新改造、乡村绿化以及牛尾山、大照山体修复和拆违复绿工作。实施大树复壮、景观修复和花开四季工程,加强园林绿化区域各类问题的统筹协调和养护队伍建设,提升园林精细化养护能力,确保园林绿化干净美观、养护及时。结合重大节日、活动做好绿化景观布设工作,展现我区城市绿化景观生态优美。(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车都集团、各街道)
6.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自然村湾和“八边两域”为重点,围绕清理农村村内沟塘、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污水和乱堆乱放等重点内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提升村容村貌。紧盯农村公厕、户厕管理的重点环节,统筹做好厕所粪污治理,严格落实农村卫生厕所管护制度,健全农村地区公共厕所日常保洁责任制,强化农村厕所粪污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处置,强化“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街转运、区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纱帽街、邓南街、东荆街、湘口街)
7.提升交通秩序和车容车貌管理水平。加快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建设,优化交通组织,加强重要路段、主要堵点的交通疏导。综合整治主次干道车辆违章占道、违禁行驶等“顽症”,对机动车闯红灯、违停等违法行为严管重罚,综合施策,增加停车位供给,缓解停放难问题。结合车容车貌规范整治提升工作,定期开展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作业车及社会车辆车容车貌整治,确保车体干净整洁,车厢内整洁无异味。(牵头单位:区交通大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街道)
8.加强建设工地规范管理。落实“道路全硬化、车辆全冲洗、裸土全覆盖”文明施工要求,明确各类工地管理主体和监管责任,坚持实行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红黑榜”制度。加强工地及周边清洗保洁,全面整治、美化工地围档。加强施工噪声执法管控,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降噪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市民生活影响;对严重违法施工、市民反映强烈的工地依法从严处理。(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9.强化渣土运输治理。落实渣土运输源头治理措施,硬化工地出入口道路,设置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滴洒抛漏。严格审批渣土车运输路线,渣土运输车辆证照齐全,持证运输,按规定线路行驶,实现渣土运输的安全、规范、动态、高效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现象。(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交通大队、各街道)
10.整治规范城市道路设施。落实道路定期维护机制,提升破损道路及时修复率;将城市管理要素前置于规划建设之中,对新改扩建道路实施箱柜集并、杆牌合一、管线入地;全面排查废弃箱柜、杆牌、管线,应拆尽拆、应减尽减,梳理规整重点路口无序杆线,有序美化提升主次干道光电箱柜;推广新型井盖,消除车行道井盖缺失、破损、沉降、异响问题;强化全区城市桥梁定期维护,落实检测评估全覆盖,对芳草路北太子湖桥、官莲湖大桥、东风大道高架桥局部区域涂装美化,确保路平桥安、整洁美观。严格规范占道施工,对擅自施工、围而不动、擅自扩大占道面积、损坏市政设施的违章行为进行查处,规范现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权属单位、各街道)
11.深化违法建设整治。围绕减存量、控增量,建立违法建设快查快处机制,完成5万平方米历史存量违建拆除任务;利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精准高效锁定违法建设,持续推进拆违攻坚行动,创新控违机制,加大小区楼顶、村湾等重点区域违法建设发现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以街道为单位、社区(村湾)为单元,严格落实区域“四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管理,消除违法建设管控盲区。 (牵头单位:区查违协调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街道)
12.消除城市管理安全隐患。坚持生命至上理念,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街道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利用精细化管理手段,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遏制建设工程、交通管理、桥梁燃气等领域安全事故,提高城市管理领域风险防控、隐患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大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街道)
13.严格湖泊水务管理。严查河湖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加强河湖岸线和堤坝沿线环境卫生管理,依法查处河湖外围控制范围和绿化用地范围内随意倾倒垃圾、渣土等违法行为。加强全区水务井盖(沟盖板)巡查和问题处置力度,及时修复或更换问题井盖,疏通堵塞排水井;推进河湖生态修复、河湖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牵头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14.治理居住小区环境。加强物业小区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内杂物堆放、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的整改力度;组织对各物业公司开展考核考评,严格落实奖惩。整治老旧小区内道路、排水、绿化、垃圾收集等各类设施;治理老旧小区的绿化设施残缺、绿地荒废、绿地被占用的状况;治理小区垃圾违规随意倒扔等行为;治理车辆物品乱停乱放、乱贴广告等行为。(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
15.开展公路环境精细管理。加大对省道、县道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清理路面及可视范围内废弃物、垃圾、堆放,清除道路沿线积尘和砂石。定期开展路肩整修、路肩边坡除草、行道树整枝等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理坑槽、清理边沟,保持路面、路肩无积水、无破损,桥涵泄水孔通畅,完善和维护公路的标志牌、里程牌等设施。(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
16.着力改善空气质量。严查企业废气排放,推动区域内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及氮氧化物深度减排;实行重点区域全域化、全时段管控,环保、城管、住建、交通大队以及各街道联勤联动,及时排查、处置各类问题。持续开展重型柴油货车路检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抽检工作;强化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执法,严禁露天焚烧行为。(牵头单位:区环保分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大队、各街道)
17.规范闲置土地管理。明确闲置土地权属单位负责制,加强区内各闲置空地的巡查检查,确保闲置空地上无暴露垃圾、无建筑垃圾、无乱扔乱倒、无乱堆乱放、无露天焚烧垃圾;建成区闲置空地无垦荒种菜、饲养家禽家畜,无违法建筑、无乱搭乱盖。土地权属单位要对长期闲置用地实施简单绿化,短期闲置用地实施裸土覆盖。(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街道)
四、强化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和充实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城综委)组成人员。各街道及时调整和充实街道城市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本辖区内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各部门要把城市精细化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及时解决问题、推动落实。
2.强化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联动,特别是城市管理与司法、执法联动协作,对乱停乱放、环境污染、违法建设、渣土管理等重难点问题实行联合执法。配齐配强街道综合执法力量,强化街道对综合执法队伍的统一调度,完善街道执法协同机制,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常态化。
3.强化队伍建设。按照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下沉执法力量,对照省市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街道执法事项清单、执法职责等,规范队伍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街道执法队伍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作用。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发扬伟大抗疫精神,鼓励担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关爱一线环卫、市政、绿化工人等“城市美容师”,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归属感、自豪感和认同感。
4.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经费投入,科学编制重点工作任务经费安排,足额保障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市政市容等建设管理整治经费,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投入机制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结合实际,逐步提高环卫、市政、园林等作业定额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5.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政策法规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市民参与活动,围绕城市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主动释疑解惑,引导广大市民关注、理解和积极支持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形成人人参与、共治共享格局。落实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规范,对乱吐乱扔、乱停乱放、乱穿马路等不文明陋习加强劝导、媒体曝光,营造遵守社会公德良好氛围,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形象。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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