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全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十大行动”相关工作落地见效,打造“干净、整洁、有序、靓丽”的城市形象,喜迎国庆佳节。根据《工委(区委)办公室 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精神文明创建“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市城综委办关于扮靓江城迎国庆市容环境提升工作方案》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十大行动”工作任务,坚持以街为主、部门联动、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发扬抗洪、抗疫精神,保持军运作风,集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用“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推动城市环境颜值再提升、功能品质再优化、形象品位再提高,为夺取文明创建复审测评工作取得胜利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二、组织领导
区城综委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复审测评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城管、交管、市场监管、环保、建设等联系密切的部门的指挥协调力度。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区政府)副主任(副区长)钱乔任组长;党政办副主任魏启明,区城综委办主任、区城管局局长郑寿任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各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区城综委办合署办公,由郑寿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精致环卫”洁净提升行动。持续深入推进“精致环卫”,实施深度保洁,提高作业标准,加强全时全域清扫保洁和道路清洗水平,确保两侧无暴露垃圾,路面、城市家具基本见“本色”。针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采取增点、加人、延时、调频等措施,加强洗扫、保洁、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公厕精细化管理,确保环境洁净、设施完好、无异味。持续开展桶车站场专项整治,彻底杜绝环卫车辆跑冒滴漏问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周末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整治城市“牛皮癣”、当街晾晒等顽疾。(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
(二)开展市容秩序规范提升行动。实施占道附属设施 五子”(盖子、杆子、棚子、牌子、柜子)联动规范整治,协调相关部门和权属单位,针对违规亭棚、箱柜、杆牌等,实施应拆尽拆、应减尽减;针对老旧、褪色、破损箱柜、护栏、桥隧等,实施油饰见新;针对管线乱扯乱拉、杂乱无序等,实施梳理规整;针对缺失、破损、松动井盖,限时补齐、修复、整改。严格占道管理,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有序,对流动推贩、出店经营等,坚持严格执法; 加强市场改造期间临时占道市场规范管理,设置明显标识, 明确经营范围和时间,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针对共享单车集中堆放、乱停乱放、阻塞路口、车身污损等问题,督促 运营企业及时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湖泊和水务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大队;各街道)
(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践行动。坚持党建引领,突出示范带动,推动垃圾分类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覆盖率和准确率。2020年底实现395家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57个社区和48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以上,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10个、示范街道1个、示范社区5个、示范村队4个;实现4个居民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科学设置垃圾分类容器,做到布局合理、数量充足、清运及时。加强检查考核和执法,严查“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现象。(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全区各单位;各街道)
(四)开展社区环境治理提升行动。加大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及时清除暴露垃圾、乱堆乱放等各类突出的环境卫生类问题。优化和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及时修缮破损道路、维护公共体育场地和公共照明,补齐小区市政、环卫、公共事业等功能短板。深化“门前三包”三长制、周末大扫除等制度,清除暴露垃圾、乱堆乱放、私搭乱建、乱贴乱画、乱牵乱挂等。(牵头单位:区住建局(房管)、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大队;各街道)
(五)开展建筑工地整治提升行动。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健全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包保责任制,增加施工现场检查频度,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控制扬尘污染的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对不达标的工地责令整改,有效管控工地扬尘现象,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城区“蓝天指数”。对工地施工区域非作业区裸露泥土采取简易植物绿化或采用防尘网(布)等覆盖,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实施硬化处理,配备专职保洁人员保持施工现场及周边清洗保洁,全面整治、美化工地围档,增加核心价值观、公筷公勺、志愿精神、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文明创建相关公益宣传广告。落实降噪“十条”铁规,加强夜间施工噪声执法管理,及时处置、反馈居民投诉施工噪音问题。(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各街道)
(六)开展路面和建筑垃圾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全区道路破损情况,及时修复道路破损坑凼,确保道路平整安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建筑垃圾运输源头、路途、消纳管理,强化车辆驶出工地控管,禁止车身不洁、篷布破损、密闭不严渣土车上路,严查违规运输、车轮带泥、漏撒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大队、区住建局;各街道)
(七)开展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对全区公园、广场、游园以及重点道路行道树、绿化带、树坑、绿篱、草坪、花坛树木进行摸排,及时修剪树木,对缺株、死株进行补栽。加强日常巡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园、广场、游园以及道路绿化带内的杂物、树叶、残枝等垃圾进行清理和冲洗,维护园林设施完整,确保绿化区域绿地干净、整洁,植被无明显灰尘,无垃圾,园林设施无“三乱”、无损毁、歪斜等。园林施工作业完工后做到“工完场净”。(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车都公司、各养护单位;各街道)
(八)开展交通秩序优化提升行动。集中整治机动车占道违停、渣土车乱闯、非机动车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空间。广泛开展“礼让斑马线”、“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继续开展盲肠清淤、泊位清占、僵尸车清走、违法车辆清零等“四清行动”,通过潮汐车道、可变车道等科学管理方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片区。(牵头单位:区交通大队;责任单位:各街道)
(九)推进农贸市场及周边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完成农贸市场改造,对标配套硬件,提升服务软件。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整治,确保干净整洁无异味,垃圾及时清运,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无违法占道经营、无销售和宰杀活禽,禁止售卖野生动物。加强农贸市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开展瓜果菜皮就地处理,实现农贸市场垃圾源头减量和就地资源化利用。加大农贸市场公厕建设,完善市场整体功能。(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
(十)开展“三站三圈”和城市入口环境整治。加大对汉阳客运中心、地铁站、公交站以及商圈、校园、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力度,重点围绕暴露垃圾、清扫保洁、占道整治、广告招牌规整、设施修复、共享单车规范停放、城市家具整治等工作任务,强化检查考核督办,确保窗口区域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强化东风大道(含高架桥)、江城大道、沌口路等城市出入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城市家具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扮靓城市形象。(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交通);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湖泊和水务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大队;各街道)
(十一)开展闲置土地清理整治行动。组织对全区重点主次干道沿线闲置土地进行摸排,对闲置空地内暴露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私搭乱建、垦荒种菜、饲养家禽家畜、共享单车堆积等问题进行整治;对于长期闲置用地实施简单绿化,短期对置用地实施裸土覆盖。(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十二)开展村湾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针对农村村湾环境“脏、乱、差”薄弱环节,开展卫生大扫除,打造干净、整洁、卫生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实现“八边两域”、拆村并点等薄弱区域考核全覆盖,农村环境卫生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全面落实保洁,及时补充垃圾收运设施,更新升级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0年8月)。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区城综委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推进。市、区城综委办将组织专班对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调度、督导,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掀起热潮。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2月)。认真总结各单位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宣传典型、巩固成果,推广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区城综委加强对文明创建复审测评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组织调度,定期召开调度会会、现场会,调度督导整治工作。区城综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抗疫精神、军运作风,坚持大员上阵,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任务指标落细落实、责任到人。
(二)加强统筹,跟踪问效协调。区城综委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工作职能,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部门联动协调一致、运行高效、同频共振的“互动、互促、互补、互帮”的局面。市城综委将该项工作纳入大城管考核,坚持每月讲评、每月通报,全程跟踪问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LED显示屏、企业导示牌、工地围挡、社区宣传栏等固定媒介开展公益广场宣传;运用新媒体平台和各类宣传阵地,加大对“十大行动”的宣传,全方位发动市民群众参与周末大扫除、清洁家园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人翁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城综委办
2020年8月15日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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