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4号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13 12:50 作者: 信息来源: 武汉经开区融媒体中心

武汉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4号)

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复杂严峻,疫情输入风险高,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全力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请经开区的居民以及来访我区的朋友们一定配合遵守各项防疫措施。保护经开区社会面的安宁,是大家共同的责任。现将有关防疫措施通告如下:

一、强化社会面核酸阴性证明查验。人员进出社区、小区、城中村和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省外来我区人员,除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外,请务必在抵汉后24小时内配合当地社区进行落地核酸检测。

二、积极配合主动扫码查码亮码。请在出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自觉主动“扫码”,不谎报、不瞒报,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接受查验;区内便民核酸检测点将持续免费开放,可根据需求自行前往检测;自觉减少聚集,做到非必要不离区,不到有疫情的区域,确需离区的请做好自身防护,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三、落实企业防疫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对外来车辆、司机、客商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查。对于行程卡带*号人员,要详细询问14天内旅居史,对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第一时间落实相关隔离管控措施,并及时上报属地街道和园区,落实好防疫工作对接。

四、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防疫责任。近期,公职人员个人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离汉、不聚集、戴口罩。确需要离汉的,必须向社区、单位双报备。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不得前往中高风险所在地区。接待省外人员的,负责对口接待单位要负起防疫责任,尽量劝导近期暂缓来汉。如有重要公务确需来汉的,对口接待单位,提前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备。

五、严肃追责。对不履行疫情防控单位、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返)汉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将由个人承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及各住宿场所,不履行相关义务,不主动排查或隐瞒不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欢迎大家来经开区创业生活,让我们携手筑牢疫情防护墙,共同守护美丽经开!


武汉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3日

【编辑:王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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