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在疫情期间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政策》(武经开规〔2020〕2号)规定,武汉经开区(汉南区)科经局现组织开展我区在疫情期间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政策的项目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已投产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或区内投产两年以上的工业企业新设立的子公司,在2020年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按照投资额(以审计认定为准)的10%进行奖励,单个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注册、纳税、统计关系、项目建设地点在本区。
2.申报企业为区内已投产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或区内投产两年以上的工业企业新设立的子公司。企业投产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向前推算;以新设立的子公司进行申报的,要求区内母公司控股占比达到50%以上。
3.申报项目应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项目库中,且年内新增纳统数据不得低于经审计认定的投资金额。
4.允许同一个项目申报区级其他同类政策或“一事一议”政策,但要求在核算2020年项目实际投资额时,应扣除已纳入本政策奖励范围的投资额。
三、申请材料
1. 在疫情期间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奖励政策申请表;
2. 2020年在疫情期间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政策项目补贴资金申报汇总表;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 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证复印件;
5. 承诺函;
6. 企业投产证明材料(投产不满一年以子公司进行申报的企业需要提供区内母公司的投产时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自身验收程序证明材料、第三方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组织实施
1.材料提交。政策申报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企业于1月11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至(邮箱:gytz84392066@163.com),并加入QQ群:836841613。在接到初审通过的通知后,将申报资料纸质版胶装(一式两份)及盖章扫描件提交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东风大道88号)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
2.部门审核。本政策由区科经局负责政策解释、组织申报、形式审查、组织第三方审计,区统计局负责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情况进行一致性审查。
3.园区查重。根据部门审核意见,各园区负责政策资金查重、核定、公示、拨付。
五、资金监管
1. 本政策资金的管理办法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 对在建设期间发生严重的安全、环保事故的项目,追回全部奖励资金。
六、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党政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