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合并、增设和更名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明骏主持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建与环保工作委员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合并,设置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建环保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设立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与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区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理顺了职责关系。下一步,区人大机关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统筹谋划,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务实监督,践行人民至上,牢记职责使命,全面做好新时代人大各项工作,为推动车谷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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