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汉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 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资格试点工作协同推进机制的通知


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协同推进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的精神要求,按照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加快试点实施,推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在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落地实施,切实让区内试点企业更好地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和提升国际竞争新优势。

二、工作机制

(一)强化部门合作,统筹推进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要求,统筹好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武汉经开区(汉南区)牵头组建由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国家税务总局武汉经开区(汉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汉阳海关、武汉经开区(汉南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推进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税务局、区财政局与汉阳海关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紧抓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税负分析、运行监测等重点工作,确保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尽快落地实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抓好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纳税人培训工作。严明财经纪律,对在开展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中出现的违规、异常问题,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部门管理和指导职能,充分利用行业资源优势,积极组织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宣传培训,区税务局、汉阳海关要主动派培训力量予以支持,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做好区内相关需求企业的培训工作。(牵头单位: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配合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汉阳海关)

(二)严格依法治理,维护良好改革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协调合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维护良好的改革秩序。坚决避免违背市场规律的不合理行政干预。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行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单位: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配合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汉阳海关)

(三)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做好政策效应分析。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数据沟通,实现数据共享,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分析跟踪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落实好联合监管工作,以便更好地为试点企业提供服务,对试点企业实施管理。共享信息应当遵循规范有效、及时完整、合法使用、保障安全的原则。区税务局和汉阳海关建立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的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对试点企业适用税率、税款申报等情况实施联合监管,通过比对分析部门间共享信息等方式进行疑点排查,进一步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有效引导,促进试点企业开展业务更加科学规范。联合监管应当遵循依法监管、公开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财税部门要积极联合海关等相关部门做好政策效应及行业税负分析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牵头单位: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配合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汉阳海关)

(四)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之间的合作,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及时宣传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统一政策辅导口径,统一政策宣传内容,进一步提高园区及周边地区外贸企业对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度。加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宣传辅导,聚焦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专家点评等活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纳税人诉求,以网络远程辅导、专题辅导班等形式对新办一般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业务辅导,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内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企业,可自愿向区税务局、汉阳海关申请成为试点企业,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税务机关应将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信息传递给海关。(牵头单位: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配合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汉阳海关)

三、相关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工。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及时了解区内企业政策需求情况,配合区税务局、汉阳海关选择合适的试点企业。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了解试点政策申请推进情况。试点政策落地后,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试点企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区税务局、汉阳海关就试点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面向企业组织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帮助企业利用政策开展业务。为在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开展工作的税务、海关部门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区税务局负责开展前期准备工作,起草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申请材料。对接湖北省税务局,及时跟进材料上报进程。配合汉阳海关,建立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试点政策落地后,做好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工作,并及时将企业的登记信息传递给海关。区税务局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的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相关工作。

汉阳海关负责开展前期准备工作,起草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申请材料。对接武汉海关、海关总署,及时跟进材料上报进程。配合区税务局,建立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试点政策落地后,做好企业相关监管工作,及时将试点企业进出口货物相关电子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

区财政局负责开展前期准备工作,起草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申请材料。对接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及时跟进材料上报进程。

(二)加强责任落实。在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推广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是推动综合保税区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措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按照工作职责主动做好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检查。相关部门对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迟缓、贯彻不力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积极推进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申请工作,力争20215月底前完成备案。

附件: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汉南区人民政府

2021122         




附件:

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为加强对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推进工作的统筹协调,经管委会(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刘茂华汉南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武汉经开
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书记、主任

长:项志强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副书记

   员:陶区税务局副局长

汉阳海关副关长

王建安区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链接: 区人大 | 区政协 | 区纪委监委机关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春笋D栋822室    邮编:430119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收藏本站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 ©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

无障碍功能 武汉经开区

政府服务便民热线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