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经开区纵深推进“双创”工作 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

武汉经开区纵深推进双创工作 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7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汉经开区纵深推进双创工作 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为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落实武汉市关于纵深推进双创工作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计划,2022年全区新市场主体2万家,其中企业1万家,个体户1万个。到2025年,市场主体超过15万家,其中企业占比高于全市平均值。

(一)招引一批优质项目与人才。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举办具有经开特色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吸引优质市场主体,集聚各类创新创业资源。

(二)引进培育一批市场主体。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创新创业载体增量提质,保持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数量持续增长。

(三)完善政策保障体系。落实中央省市各类双创和培育市场主体政策,完善区级配套政策体系,推行市场准入准营便利化,提供补贴、贷款、减税降费等全方位金融政策支持,让市场主体想经营、敢经营、能经营、经营好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双招双引,吸引优质市场主体集聚

1.聚力招商引资,引进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围绕“3335”产业体系,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引进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优质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项目,每年引进创新创业项目不少于10个。(责任单位:区招商局、区科技创新局、区科创中心、各园区)

2.着力招才引智,吸引优秀主体创新创业。落实武汉英才计划、楚才回汉工程等,实施车谷英才计划,聚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经开区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工委组织部)

3.大力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支持企业引进培育人才,建立千企万人企业名录,对名录内企业进行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并对排名靠前的企业给予相应的人才引育补贴。(责任单位:工委组织部)

4.举办车谷特色创新创业大赛。聚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举办具有车谷特色的创新创业赛事活动,搭建创业项目与资本对接桥梁,吸引创新创业资源集聚。支持创投机构在经开区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创业活动。每年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10场。(责任单位:工委组织部、区科技创新局、区科创中心、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金融工作局、经开公司

(二)强化主体培育,提升市场主体发展潜力

1.加强创新创业培训服务。每年为500名以上大学生提供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大学毕业留经开区就业创业人数力争每年达到2万人。为各类就业群体提供创新创业培训、跟踪辅导、政策解读、孵化落地、投融资对接等全要素创新创业服务。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让退役军人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责任单位:工委组织部、民政局、科技创新局、区科创中心、金融工作局)

2.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盘活闲置土地,厘清低效用地情况,提高存量用地效率。建设创新街区、创新园区、创新楼宇,改(扩)建12个创新创业街、产业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推进环大学创新经济带建设。推动众创孵化载体量质提升,力争到2025年,新增市级以上众创孵化载体20家,总体专业化比例提高到40%(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科创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园区)

3.提升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服务质量。按市级孵化示范基地管理要求,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推荐认定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日常服务,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工委组织部、区科技创新局、区科创中心)

4.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楼宇、街区)创新创业孵化服务链条,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到2025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数突破3000家。(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科创中心、各园区)

5.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支持初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对接,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2022-2025年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不少于20场,科技成果转化签约项目不少于80项。(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科创中心、各园区)

(三)加强政策保障,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1.提供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发挥专项补助政策的激励作用,推动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对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的留学回国人员等,在我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创办初创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稳定经营的,按照规定给予初创企业场地租金补贴。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等实现稳定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工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2.强化金融服务支撑。发挥财政税收作用,落实各项惠企纾困、贴息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继续完善政银担体系,落实政策性融资担保奖补政策,引导政策性担保机构发挥增信放大功能,更好满足小微、““三农””主体融资需求。加大政策宣传和公开力度,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各项惠企政策应享尽享。落实好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适时实施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社保处、财政局、税务局)

3.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全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行一证准营、一码亮证、一证通行。积极探索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促进市场主体更加便捷高效进入市场。(责任单位:发改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4.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即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落实全市年度抽查计划。(责任单位:工委政法委(司法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双创办)设在区发改局相关单位业务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双创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压实各单位工作责任,各单位联络员于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报送至区发改局,确保各项目标完成

(二)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各区直部门积极与对应市直部门沟通衔接,加大创新创业各项工作推进力度,落实各级创新创业有关政策,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积极组织宣传经开区创新创业典型案例,提升车谷创新创业影响力和知名度,吸引更多创新创业主体入驻。

附件:2022年全区纵深推进“双创”工作 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任务清单


附件

2022年全区纵深推进双创工作 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重点工作

市级清单事项

区级细化清单

责任单位

1

总体目标

加快市场主体培育

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70万户以上,冲刺175万户(企业占比达到44%)。

全年新增市场主体2万家,其中企业1万家,个体户1万个。

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2

聚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

引进优质创新创业项目

围绕“965”产业体系部署创新链,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引进优质创新创业项目不少于100个。

围绕“3335”现代产业体系,引进优质创新创业项目不少于10个。

区招商局、区科技创新局、区科创中心、各园区

3

吸引优秀主体创新创业

深入实施“武汉英才”计划和“楚才回汉”工程。围绕光电信息、生命健康和未来产业领域,引进培育10名左右战略科技人才,打造10大高端创新团队。聚焦“965”产业体系,加大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复合型人才支持力度,集聚培养200名左右的科技及产业领军人才。

深入实施“英才聚汉”“学子留汉”等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围绕“3335”现代产业体系,扎实推进车谷人才“百千万”工程、“人才人口倍增行动”,优化实施2022“车谷英才”计划。完善“一事一议”机制,采取“一人一策”方式,个性化支持引进顶尖人才战略科技人才1-2名。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全年引进培育行业领军人才20名、产业高端人才20名。

工委组织部

4

大力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

支持企业引进培育人才,建立“千企万人”企业名录,对名录内企业进行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并对排名靠前的企业给予相应人才引育补贴。

及时将武汉市“千企万人”申报文件转发给各企业,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要求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准备。

工委组织部

5

打造创新创业赛事品牌

鼓励和支持创投机构承办、主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创业活动。加大对“英雄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桐汇、创客汇等双创活动支持力度。全年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200场。

鼓励和支持创投机构承办、主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创业活动。全年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10场。

工委组织部、区科技创新局、区科创中心、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金融工作局、经开公司

6

强化主体培育

深化创新创业培训服务

依托高校创业学院等平台,为5万名以上大学生提供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大学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人数力争达到30万人以上。大力推进职工、青年、妇女、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提供创新创业培训、跟踪辅导、政策解读、孵化落地、投融资对接等全要素创新创业服务。

大力推进各类主体创新创业,提供创新创业培训、跟踪辅导、政策解读、孵化落地、投融资对接等全要素创新创业服务。为500名以上大学生提供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大学毕业生留经开区就业创业人数力争达到2万人以上。

工委组织部、区科技创新局、区科创中心、区民政局、区金融工作局

7

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布局建设创新街区(园区、楼宇)20个、100万平方米,盘活老旧工业园、写字楼、闲置场所等存量空间,完善土地权属,打造点多面广的“双创”基地。各高校所在区要围绕校区布局建设特色鲜明的创新街区(园区、楼宇),促进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三区”深度融合。推动众创孵化载体量质齐升,新增市级以上众创孵化载体40家,总体专业化比例提高到30%以上。

布局建设创新街区(园区、楼宇)3个、10万平方米,创建市级以上众创孵化载体6家,总体专业化比例30%。

盘活闲置土地,厘清低效用地情况,提高存量用地效率。

区科技创新局、区科创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园区

8

强化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服务管理

开展市级孵化示范基地复核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推荐认定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加快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建设,促进众创孵化载体与“双创”基地对接融合,实现众创孵化机构对创新基地的全覆盖。

按市级孵化示范基地管理要求,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推荐认定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日常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工委组织部、区科技创新局、区科创中心

9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楼宇、街区)”创新创业孵化服务链条,深挖武汉科教人才潜力,催生科技中小企业“雨后春笋”般生长,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600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万家。

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追赶计划,力争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53家,净增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150家。

区科技创新局、区科创中心、各园区

10

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落地转化

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新型科技园区、新型转化平台建设。支持初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技术对接,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举办线上线下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不少于60场。新增技术合同成交额100亿元。

大力推进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联络员制度。全年举办线上线下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不少于5场。新增技术合同成交额30亿元。

区科技创新局、区科创中心、各园区

11

加强政策保障

提供创新创业资金支持

充分发挥专项补助政策激励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择优给予创业扶持资金奖励。对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以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等,按规定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进入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三大行业”创业,按照规定给予创业补贴。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退役军人、应届高校毕业生等实现稳定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对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的留学回国人员等,在我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创办初创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稳定经营的,按照规定给予初创企业场地租金补贴。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等实现稳定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区人资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12

强化金融服务支撑

发挥财政税收作用,加大惠企纾困和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推动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持续增长,对上年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新增余额达到一定规模的银行业机构,按规定给予奖励。落实好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根据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适时组织实施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和公开力度,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确保各项惠企政策应享尽享。

延续金融惠企纾困贷款政策。继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贷款投放,落实贴息政策;
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继续完善政银担体系,落实政策性融资担保奖补政策,引导政策性担保机构发挥增信放大功能,更好满足小微、三农主体融资需求。

全面贯彻落实“降费减负”、“稳岗补贴”等惠企政策,切实将助企纾困落到实处。

区金融工作局、工委组织部、区社保处、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13

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全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积极探索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试点,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一证准营、全省通用”要求,在超市、饭店等19个行业大力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扩大“一业一证”改革行业范围,切换使用省统一的“一业一证”综合审批系统,持续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

全面实行市场主体名称自主申报和住所申报承诺制。

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14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即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细化完善全市年度抽查计划。

按照省市监管事项统一、规范性要求,及时做好依职权事项动态调整更新,加强监管事项规范管理。积极推进区级自建监管系统与“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联通,提升监管行为数据量,做好考核督导迎检。

工委政法委(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链接: 区人大 | 区政协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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