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事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4 14:46 作者: 信息来源: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民政局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武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拟公开招聘社区干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干事43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身体健康;

5.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工作主动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户籍与住房满足报名岗位的对应要求(详见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报考者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5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对于政治素质好、工作热情高、服务能力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社区党员、志愿者、退伍军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经街道出推荐函后,可以将年龄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0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4.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非应届在校学生;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有不良从业记录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2月2日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政府门户网站(www.whkfq.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1年2月19日中午12:00至2021年2月24日中午12:00(2月24日中午12:00报名通道关闭)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报名备注处必须写明与户籍相对应的房产地址,若有街道推荐函也请写明具体街道,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及填写相关信息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之日起至2021年2月25日中午12: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50元/人),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2021年2月19日中午12:00至2021年2月25日下午17:00,2月25日下午17:00之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使用同一准考证。

(五)笔试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预防因人群聚集而引起病毒传播,按照国家疫情防控标准及要求,本次笔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具体笔试内容、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相关事宜请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的最新公告。笔试结束后,适时在网上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实行百分制。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情况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

对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可正常进行面试,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面试前将在武汉掌上人才网、武汉经开区(汉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的具体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八)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九)体检、考核

拟聘人员须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全方位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十)拟聘用人员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应聘职位街道社区岗位,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武汉经开区(汉南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五、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考生应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遵守《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提前在手机上认领“湖北健康码”,考前每日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并签署《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3),笔试当天承诺书交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取。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还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对不服从防疫要求、未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或拒绝提供承诺书的考生,可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补充说明

1.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平台发布。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需达到3:1,达不到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

2.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3.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4.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次招聘实行人员储备,人员储备期至2021年12月31日。当某街道的社区干事出现空岗时,根据其街道面向往届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咨询电话:027-83331018、027-83331558。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9:00-12:00、14:30-17:00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附件:

    1.2020年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事岗位表

    2.疫情防控须知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民政局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2月2日


附件1

2020年武汉经开区(汉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事岗位表

主管
单位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最低学历

学位

备注

年龄

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民政局

沌阳街办事处
(5)

001

社区干事

2

2021年应届毕业生

大学本科

学士
及以上

不限户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日以后出生);
2.对于政治素质好、工作热情高、服务能力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社区党员、志愿者、退伍军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经街道出推荐函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2日以后出生)。

002

社区干事

3

往届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大学专科


本人或配偶一方具有武汉经开区片区户籍,且有一方在经开区片区有住房(未婚报考者,须具有经开区片区户籍,本人或者父或母在经开区片区有住房)。

沌口街办事处
(11)

003

社区干事

6

2021年应届毕业生

大学本科

学士
及以上

不限户籍

004

社区干事

5

往届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大学专科


本人或配偶一方具有武汉经开区片区户籍,且有一方在经开区片区有住房(未婚报考者,须具有经开区片区户籍,本人或者父或母在经开区片区有住房)。

军山街办事处
(5人)

005

社区干事

2

2021年应届毕业生

大学本科

学士
及以上

不限户籍

006

社区干事

3

往届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大学专科


本人或配偶一方具有武汉经开片区户籍,且有一方在经开区片区有住房(未婚报考者,须具有经开区片区户籍,本人或者父或母在经开区片区有住房)。

纱帽街办事处
(14人)

007

社区干事

7

2021年应届毕业生

大学本科

学士
及以上

不限户籍

008

社区干事

7

往届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大学专科


本人或配偶一方具有武汉汉南区片区户籍,且有一方在汉南区片区有住房(未婚报考者,须具有汉南区片区户籍,本人或者父或母在汉南区片区有住房)。

东荆街办事处
(5人)

009

社区干事

2

2021年应届毕业生

大学本科

学士
及以上

不限户籍

010

社区干事

3

往届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大学专科


本人或配偶一方具有武汉汉南区片区户籍,且有一方在汉南区片区有住房(未婚报考者,须具有汉南区片区户籍,本人或者父或母在汉南区片区有住房)。

邓南街办事处
(2人)

011

社区干事

1

2021年应届毕业生

大学本科

学士
及以上

不限户籍

012

社区干事

1

往届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大学专科


本人或配偶一方具有武汉汉南区片区户籍,且有一方在汉南区片区有住房(未婚报考者,须具有汉南区片区户籍,本人或者父或母在汉南区片区有住房)。

湘口街办事处
(1人)

013

社区干事

1

往届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大学专科


本人或配偶一方具有武汉汉南区片区户籍,且有一方在汉南区片区有住房(未婚报考者,须具有汉南区片区户籍,本人或者父或母在汉南区片区有住房)。

附件2:

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考前、考后不聚会、不聚餐,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乘坐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点均禁止考生车辆进入。考生应合理安排行程,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备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务人员进行核验身份信息时,考生需摘下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生应在考试日前14天在微信小程序“武汉战疫”、支付宝“湖北健康码”或鄂汇办APP申领“湖北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四、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六、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在巡视员、流动监考监督下,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卷转入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八、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该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3: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疫情防控须知》及其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近14日内没有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

二、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近14日内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

三、凡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所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隐瞒、漏报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承诺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诺时间: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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