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指南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1-12-08 16:00 作者: 信息来源: 区水务和湖泊局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

申报条件

1、必须符合江河流域的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资源的配置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遵从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者协议;2、建设项目应当编制节水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3、建设项目的退水必须达标排放,同时必须符合达到规定水质目标和水域纳污总量控制要求;4、地下水的取水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地下水年度计划和区域可采总量,符合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的要求(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禁止开凿深井,限制开采区内不得新增深井数量,其他地区开采地下水实行总量控制);5、不得损害上下游、左右岸以及第三者的利益;

审批部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

设定依据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5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4、《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武政规【2017】61号)

5、《市发展改革委 市审改办关于动态调整武汉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项目申请人或具备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机构

水资源论证报告内容要求

1、 建设项目概况;

2、 取水水源论证;

3、 用水合理性论证;

4、 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5、 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分析;

6、 其他事项。

工作时限

双方协商确定

收费依据及标准

市场调节价

工作流程

签订合同-收集资料或现场勘察-报告编制-修改完善-出具报告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7-84758386;027-84396772

办公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所303室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东风大道88号)水务局16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1、市长热线:027-12345;

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

办公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东风大道88号);

投诉电话:027-84733602;

电子邮箱:710383105@qq.com。

备注


链接: 区人大 | 区政协 | 区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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