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武汉华科鼓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家欢
处罚日期:2022年7月13日
违法事实:2022年6月23日下午15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娄革、熊高松到汉南区华顶工业园C区12栋-2号的武汉华科鼓风机制造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且没有专人负责管理。
处罚依据:该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53,000)
决定做出机关:武汉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主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大数据中心
备案证编号:鄂ICP备2022016438号-1©1997-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122号 网站标识码:4201130014